一個月辦理案件143件,其中訴前調解96件,和解31件,速裁16,當場兌現57件,兌現金額高達333.6萬余元,這是贛榆法院“姜霜菊調解工作室”成立首月的工作成績。這樣的數字,讓我們驚佩的同時也讓我們好奇….

 

便民高效減訴累

 

今年3月底,贛榆法院對訴前調解工作室進行重新整合,成立了以“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省優秀黨員”—姜霜菊同志命名的“姜霜菊調解工作室”,由姜霜菊帶領對事實清楚、訴訟標的額較小的案件進行速調速裁,這是在姜霜菊在去年年底被連云港市市委選樹為重大先進典型后,連云港兩級法院為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領作用,而真實將先進典型的引領作用融入到執法辦案中。

 

工作流程如下,繁簡分流--立案庭對案件進行初步篩選分配,在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對于案件事實較為清楚、訴訟標的額較小的案件直接分流到訴前調解中心進入訴前調解程序。每個工作日約有5件案件分流至姜霜菊調解工作室。預約調解--件分流到工作室后,姜霜菊首先采取電話預約方式,盡量將調解時間確定在雙方當事人都方便的時間,電話預約不成的,方以傳票方式通知雙方當事人,在確保雙方當事人能夠準時到場的同時也縮短了案件調解時間。調解與速裁結合--工作室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案件調解不成的工作室對訴前調解不成的,如果案情簡單、雙方當事人同意,則當即進行速裁處理,改變以往訴前調解環節和審判環節重復通知、重復調查、重復調解局面,提高案件效率,減少當事人往返負擔,并有效防止“小糾紛,大程序”的現象。姜霜菊調解工作室運行一月一來,案件平均調解時間僅為7天。

 

外地人馬某,因民間借貸案件起訴到贛榆法院,案件被分流到“姜霜菊調解工作室”后,姜霜菊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和雙方約好調解時間。原被告雙方如期趕來,雙方成功調解并當場兌付三分之一借款,余款按期償還。面對這樣的結果,馬某臨走時,感動地說:“真沒想到這么快就能兌現了,人人都說打官司難,我來的時候還忐忑不安,我家在外地,已經做好來回往返、長期抗戰的準備,沒想到一個星期就處理完了,還當場兌現了,效率真是高。

 

耐心細致解紛爭

 

27年的辦案生涯中,姜霜菊始終以她的耐心和細致溫暖著當事人, 在百姓心中刻畫了一位可親、可信、可敬的好法官形象,甚至有些當事人親切地稱她為“法官大姐”。在辦案過程中,她總結出比喻法、親情法、降溫法、現場辦案法、切入點法等種種行之有效的案件審理、調解方法,生動詮釋了司法為民的真諦。“法官在辦案過程中,要像醫生那樣‘對癥下藥’,為當事人解除心靈的痛楚。”姜霜菊這樣說,也是這樣做的。

 

在一起扶養權糾紛案件中,原告李某的兒子在2008年意外身亡,留下一個年僅五歲的孫女李小敏,兒媳婦改嫁他村,并將孫女的戶口一并遷移,但孫女一直由爺爺宋某撫養。因就學、申報低保等原因,李某想將孫女的戶口遷回,但小敏母親擔心孩子戶口遷回失去監護權,不能探視小敏。雙方爭執不下,李某訴至法院。案件流轉到“姜霜菊工作室”,雙方矛盾激化,對立情緒嚴重,調解困難。其實,對于姜霜菊而言,此案案情較清晰,李某已經有撫養的既定事實,完全可以直接判決,或者直接流轉出工作室交由業務庭審理。但綜合分析案情后,姜霜菊還是仔細衡量了兩家的爭執點和顧慮,確定了新的調解思路。在隨后的調解過程中,姜霜菊從有利于小敏成長的角度出度,為雙方分析利弊,曉之以情、動之以情,雙方態度軟化,并同意調解,最后確定小敏由爺爺監護撫養,小敏母親同意將戶口遷回,李某同意不再阻止小敏母親探視小敏。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姜霜菊單獨將小敏叫到一邊,耐心地在向孩子解釋,并不是母親不要她了,這么做是為了讓她更好地成長,以后她還可以像以前一樣,定期到媽媽家生活,她的媽媽也會一如既往地愛她…..

 

可親可信得民心

 

近年來,姜霜菊先后被評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國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全省“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全縣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全市法院系統相繼開展了向姜霜菊學習活動,并舉辦了姜霜菊事跡千人報告會,并被市委確定為市級先進典型人物。姜霜菊在當地百姓心中,是可親可信的法官“大姐”,其“名人效應”不言而喻。

 

很平常的一個早晨,姜霜菊工作室來了一位滿腔激憤的“不速之客”,對自己的執行案件處理結果不滿,在電視上看到了好法官姜霜菊的事跡后,慕名前來咨詢一些案件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姜霜菊趁調解案件的間隙接待了他,二十分鐘后,經過姜霜菊真誠樸實的話語、耐心細致的講解、形象生動的釋法析理,李某臉上終于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并說:俺不生法院的氣了,俺也會理解法院的!電視上說得不錯,你真是我們的好法官!

 

對于姜霜菊來說,接待這樣慕名而來的不速之客已是常事,儼然已經成為了她的“副業”。這個“副業”并不計入她的業績,有時候甚至會影響她開展“主業”—訴前調解的時間,但她并不以此為困擾,經常是寧愿加班加點也盡力把這項“副業”做到最好。她說:老百姓相信我才來找我,能夠用我的努力換來百姓對法院、對法官的理解和支持,我再累心里也是高興的。”

 

姜霜菊小檔案:

 

姜霜菊,女,江蘇省贛榆縣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辦案27年,所辦案件無一錯案,無一引發上訪。她除了正常審理自己經辦的案件外,還審理院長交辦的各類矛盾激化、重大疑難案件。有重審、再審長達20余年的房產案、二審自殺重審案、調解后再審案、全國人大交辦的一審、二審信訪案、拆遷“丁字戶”案、執行打鬧案等,均調解結案,案結事了。

 

姜霜菊所獲榮譽:

 

她連續多年被市縣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公務員”、“調解能手”、“榮立二等功、三等功”、“十佳精神文明建設新人新事”先進個人、在“百日調解競賽”中榮獲一等獎、獲得“全國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工作先進個人”、“全國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省首屆十佳女法官”、江蘇省“三八”紅旗手、第三屆連云港市“文明市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司法廳、江蘇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江蘇省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指導辦公室全省“訴調對接”工作先進個人、“全國辦案標兵” “省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