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的艱辛,南通全市25個人民法庭審理民事案件8萬多件;四年的奮斗,他們的調撤率連續位居全省第一;四年的睿智、堅韌和熱情,終于獲得回報——被最高法院譽為“和諧司法南通模式”。

  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斌這樣評價:“南通法院堅持以人民法庭為前沿陣地,從加強管理創新入手,著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第一時間、第一地域……”

  攻堅克難夯實發展基礎

  2006年前,南通市的人民法庭管轄面積大,平均管轄7個鄉鎮,最多的達12個;法庭辦公用房簡陋,每天奔波于基層法院與法庭之間,工作強度大,基層很多糾紛不能及時化解,矛盾不斷上移。

  南通中院院長馬志相談了那時的決心:“人民法庭是農村基層民主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院直接服務‘三農’的前沿陣地。哪里的案件多,我們就要把法庭建到哪里!”經過充分認真調研和論證,他提出“庭隨案設、人隨案走”人民法庭建設工作思路,最優化地將審判資源布局到矛盾糾紛化解第一線。利用地方鄉鎮撤并的有利時機,南通兩級法院在人口相對集中、流動人口較多、經濟社會發展迅速的主城區、工業園區、沿海沿江港口新城增設了6個人民法庭,全市人民法庭總數從19個增加到25個,法庭人數也從170人增加到250人,初步形成了比較合理的人民法庭網絡。

  緊接著,南通中院出臺了《加強人民法庭業務建設的意見》,把法庭建設作為法院重點建設項目來抓,多方籌集資金,寧虧機關,決不虧基層。在地方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市25個基層法庭通過整體搬遷或擴建,全部達到8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面積和標準化配套設施,實現辦公區、審判區、生活區分離,并全部建成訴前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在物質裝備上,各人民法庭均裝備了兩臺以上的審判用車,審判人員達到人均1臺電腦,全部實現網上立案、遠程電子簽章、電腦隨機分案、訴訟費銀行網點直接退繳。

  為了全面加強對人民法庭建設的具體指導,南通中院建立了黨組成員與人民法庭掛鉤聯系點制度,每位黨組成員確定三至四個人民法庭為其聯系點,經常面對面指導,解決法庭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2006年以來,馬志相先后深入法庭調研30多次,并為部分法庭送去冰箱、空調、消毒柜等生活用品。

  特色法庭建設深得民心

  80多歲高齡的陸寶英老人不滿子女的贍養照顧,一紙訴狀將子女告上法庭。通州法院三余法庭法官徐淑華接到案件后,考慮老人年歲已高,行動不便,決定將開庭地點安排在原告家里,經過法官現場調解,雙方很快達成一致意見,由兒子每年補貼生活費2000元,養女補貼1500元,醫藥費、護理費每人承擔一半,并當場簽字履行。

  在這里,一張簡單的農家小方桌,幾只粗糙的長條凳,就構成了一個簡易的巡回法庭。在田間地頭、床頭船頭開庭、調解,已經成為全市法庭服務下鄉審判的常態。2006年以來,全市法庭共設立了84個巡回審判點,開展巡回審判2598次,審結案件2763件。

  積極鼓勵和支持法庭加強服務品牌自主創新,為涉訴群眾提供全方位訴訟服務。如東法院?茶法庭離縣城比較遠,為了保證辦案時間,法庭在全國率先實行駐庭辦案制度,全庭同志周一到周五都堅持吃住在法庭,并經常利用晚上時間深入各漁村送達法律文書。同時,法庭還針對涉漁案件的特點,摸索出一條在休漁期和汛期集中開庭的涉漁審判新思路,并在漁民休漁和小汛期間集中開設“假日法庭”,受到漁民們的一致歡迎。

  海門法院三廠法庭針對道賠案件數量不斷攀升的現狀,在轄區三個交警中隊內設立巡回審判點,實行駐點辦案。去年以來,法庭審理的道賠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為3天,案件調解率達97%。針對農村節后農閑,各地集市普遍,人流量大的特點,海安法院曲塘法庭在全省率先開展“法律早市”活動,2003年以來,法庭借助“法律早市”開展咨詢活動70多次,送達法律文書2000多份,開庭300多次,審查合同500多份。啟東和合法庭、呂四法庭、久隆法庭堅持16年開辦“幸福家庭講習班”,邀請婦聯組織、村干部等參與婚姻家庭糾紛的集中調解,調解成功率達85%以上。

  此外,南通全市人民法庭還充分發揮指導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成立了以人民法庭為中心、以村民調解委員會為主體、以司法所為重點的“三位一體”的人民調解服務網絡。積極參與“平安鄉鎮”“平安社區”共建活動,由法庭庭長兼任鄉鎮政法副書記,通過設置“片區法官”“市民法官”“法官聯絡員”不斷強化法庭矛盾排查預警功能,建立提前介入機制,為全市80%以上鄉鎮、90%以上村居無民轉刑事件、無惡性刑事案件作出了積極貢獻。

  “南通法院把加強人民法庭建設作為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結合點和切入點,這是一條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的治本之策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長遠之計,是一著‘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好棋’‘活棋’。”4月15日,全國人大代表、全國自強模范閻建國就南通法院“三項重點工作”調研時如是說。

  創新管理機制提升效能

  針對人民法庭任務艱巨、環境復雜、條件艱苦的特點,南通中院要求初任法官、基層法院中層以上干部必須具備在人民法庭工作的經歷,并把審判業務精、組織能力強、基層經驗豐富的法官選拔到法庭當庭長。

  明確法庭庭長責任追究:對工作滯后,連續兩年綜合考核排名全市后5位的人民法庭,責令限期整改,庭長當年不得晉職晉級,必要時調整崗位;綜合考核排名全市最末位的,所在法院作出書面整改意見,取消法院當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同時每季度對全市法庭綜合審判質效情況進行通報,并定期評查法庭案件、定期組織庭審觀摩、不定期地明查暗訪。與此同時,對法庭干警的職級待遇、立功受獎等給予傾斜。

  2006年以來,全市有42名法庭法官走上法院中層以上領導崗位,今年初,南通中院還遴選了一名全國優秀人民法庭的庭長到中院業務庭任中層干部。

  通過有計劃地組織對法庭法官開展分級序列培訓,大大提高了法庭審判隊伍素質和司法能力。2006-2009年,全市25個人民法庭審理民事案件8萬多件,占全市法院民事收案總數七成以上,調解撤訴率也隨之連連攀高,分別達到69.13%、72.9%、77.75%和84.24%,連續四年位居全省法院首位,有近6萬件民事糾紛通過法庭調解得到妥善解決。

  今年1-4月,南通全市法庭審結各類民事案件7356件,調解撤訴率達88.45%,同比上升6.4%,高出全省平均數21.3%,再創歷史新高。

  在談到南通人民法庭的發展趨向時,馬志相信心十足:“今后兩年,南通人民法庭將按照法庭法官人均辦案150件的要求,繼續把100名優秀法官派到人民法庭工作,使法庭真正成為審判骨干的成長基地、領導干部的選拔基地和新進人員的培養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