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法院人民陪審員參審率54.8%
作者:丁國鋒 發布時間:2010-05-17 瀏覽次數:1946
記者從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從2005年5月至2010年2月,蘇州下轄12家基層法院人民陪審員共陪審各類案件36854件,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的案件占審結的普通程序案件的54.8%。這些來自社會各行業的陪審員不僅發揮出了積極的參審作用,為法官辦案提供了在社會閱歷和大眾公平思維的補充,發揮了司法民主的獨特優勢,還通過有效疏導矛盾糾紛,使參審案件的調解率達到45%以上,成為司法公正的“助推器”。
據了解,蘇州中院人民陪審員參與審案具有五大特色。選任渠道寬。通過媒體公告形式和推薦報名相結合,并嚴把資格審查關,確保了人民陪審員的選任質量和數量,行業和專業覆蓋廣。日常管理嚴。通過專門制定管理使用辦法,采取“分散使用、雙重管理”的方式加強管理,在兩級法院政治部(處)設立了人民陪審員辦公室,確定了各業務庭(室)規范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流程,以及崗位培訓、考核獎勵、經費保障等規定,確保了人民陪審員工作的制度化運行。參審保障實。通過隨機抽取陪審為主的方式,基本上實現了陪審制度應有的廣泛性和群眾性,還避免了“固定搭檔”等“編外法官”現象,確保了人民陪審員依法履行職責。業務培訓精。通過辦示范班、集中授課、觀摩庭審、座談交流等培訓方式,5年來千余人次參加了各類培訓,實現了法律素養、業務素質、廉政素養的提升,確保了人民陪審員履行陪審職責的能力。作用發揮廣。來自不同社會崗位的具有豐富基層工作的經驗和社會閱歷,形成了與法官審理案件的思維互補,以及有效地疏導矛盾糾紛作用,起到了社會矛盾“減壓器”作用,還通過發揮監督作用有效避免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問題,確保了司法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