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隊伍自組建十五年以來,那些就從事警務保障工作年齡較大的同志,為了不負神圣而又光榮的司法警察使命,不顧年老多病、體質虛弱,日夜操勞,忘我工作,為司法警察事業立下了汗馬功勞,其精神可嘉,功不可沒。但從法警隊伍建設長遠著想,人民法院的司法安全工作考慮,本著對司法警察及其家庭負責,各級法院和各級警隊的領導應盡快解決法警隊伍的老化問題,實現法警隊伍的年輕化,努力開創專業化、科技化、學者型的新一代警隊。筆者就如何解決法警隊伍年齡老化問題,實現隊伍的年輕化,談幾點設想。

 

第一、招錄司法警察。

 

人民法院在招收中央政法編制的司法警察時,對退役軍人,特別是武警部隊退役的士兵或學歷在本科以上的,經文化考試入闈后優先錄用。

 

法院在年度計劃招生時,首先應考慮接收部隊轉業干部,年齡應放在32周歲以內,其年齡的限制是因為首授警銜不得超過33周歲。

 

法院招錄時,每次招錄人數可放在法警控編數的10%左右,每三年招錄一次,每十個年齡段的人員數量占警隊數的33.4%,30年可更新法警隊伍,從而實現優化法警隊伍年齡結構之目的。

 

第二、暢通進出口渠道。

 

一是當年未招錄到司法警察和未接收到轉業干部的,法院可先安排新招錄的具有公務員性質的書記員到法警隊工作,待下一次招錄和接收到司法警察時,再將其調離法警崗位。

 

二是基層法院的法警隊領導,當副職年滿50周歲,正職年滿55周歲以后,可免領導職務。這樣就能讓年富力強、年輕的同志走上警隊領導崗位,帶領全隊干警勇于創新,敢于真抓實干。

 

三是司法警察在年滿55周歲以后可調離法警崗位。從事該院的非審判職務的其他工作,但仍保留法警待遇。當司法警察在年滿50周歲以后,警隊領導可安排其從事送達、安全檢查、警衛值班等二線警務保障任務,對不滿50周歲的司法警察可讓其擔負刑事值庭、參與強制執行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等一線警務保障任務。這樣既有利于人盡其才、人盡其力,做到量材、量力使用,又利于形成良好的警務保障格局。

 

第三、增加附屬編制,招錄聘用制司法警察。

 

當前,人民法院的公民與法人之間的民商事糾紛和刑事案件逐漸增多,從而使警務保障任務變得繁重復雜,呈高突發性、 危險性和高強度性勢頭,那么現有的法警控編數已突顯滯后狀態,再加之目前法警隊伍的年齡老化,或多或少的影響了法警隊伍快捷、高效的完成警務保障任務,因此要增加一定數量的附屬編制。在招錄時,對退役士兵,特別是武警退役士兵可優先錄用,其招聘條件可參照聘任制司法警察,其聘用制司法警察的工資福利待遇可參照江蘇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標準執行。

 

第四、強化理論學習,狠抓技能訓練。

 

司法警察隊伍的年輕化不光表現在年齡上,而且還表現在專業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本領上,三者相輔相成,不可或缺。如果只重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和專業技能本領的提高,就很難克服由于年齡老化問題帶來的諸多不利因素。事實上隨著年齡的不斷增大,人的身體狀況逐漸衰減,反映速度逐漸變慢和遲緩,就難以平息當事人的過激言辭和行為,更談不上遏制暴力抗法。如果只重視隊伍的年輕化,而忽視了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和專業技能本領的提高,也難以向當事人有條有理地詮釋法理,又難以提高警員的身體素質,  做到高效快捷的處置當事人的過激行為和暴力抗法。

 

因此,要真正實現法警隊伍的年輕化,三者缺一不可,那么才有可能面對當前繁重的、多危險性和多突發性的法警職能工作,才有可能更好地為人民法院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更快更好的履行神圣而光榮的司法警察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