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需要的法官
作者:羅曉亮 發布時間:2010-05-07 瀏覽次數:969
2010年新春團拜會上溫家寶總理提到,“要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此語立即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而如何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更是成為各界熱議的話題。軍隊認為增強國防實力是必要的保證,政府更加關心如何增長經濟,提升百姓收入。但無論如何去評判一個國家的發達程度和人民的幸福指數,法治水平的高低都必將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一環。這也意味著,法院將在中國目前的發展轉型期內成為一個重要的支點。而在這一特殊時期內,人民需要什么樣的法官將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法官必須是信仰法律的信徒。“法律如果不被信仰,將形同虛設”。法律在法官的內心一定要有神圣至高的地位——權威應該在法官的眼中受到蔑視,情感必將被理性所代替,否則一切公平和正義將無從談起。
法官必須是精通法律的專家。面對當前這樣一個信息爆炸的時代,人民對公平正義的訴求愈加強烈,每一個案件要面對的不僅僅是雙方當事人,還有來自社會各界乃至是歷史的評判與考核。作為一名法官,業務能力水平是生命線,這意味著法官不應成為單純的法條記憶體。對案情的綜合評判,對法理精神的精準理會,對法律知識的自如運用,對調解工作的嫻熟駕馭,對法言法語的準確表述,都是當今一名合格法官必須具備的素質。
法官要有政治性。有些人會說,法官應當與政治無緣,否則,天平必將傾斜,其實這是對政治的一種狹隘理解。法官講政治并不等同于盲目地服務政府。西方的政治學有一種觀點,認為政治是一種社會的利益關系,是對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而法官的裁判行為就是一種對社會價值肯定和否定的行為,對少年犯從輕處罰,維護農民工權益,離婚案件必需先行調解,對死刑判處及核準的慎重,這些貌似感性的特殊制度恰恰是對社會群體利益的理性分配,用好用活這些自由裁量權極大的原則性制度,就是一名法官政治性的最好展現。
法官要有一顆公正的心。法律不可能涵蓋千言萬行,它必將留出一片空白讓法官憑著內心的指引去自由評判,而這個時候唯一能夠給法官以約束的只有自己的良心和公平的意識,一次錯誤甚至是枉法裁判比起十次犯罪都尤為甚列,只因法官守護的是正義的水源。
法官要有堅定的信念。雖然目前我們比起西方國家法官的地位和收入仍不可同日而語,但我想選擇了這個神圣的職業就應當無悔。也許失去的有很多,比如時間、金錢,但如果能通過自身的不懈努力換回百姓的贊許和尊重,真正 “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時,我想這一切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