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欄語

 

   “五一”國際勞動節(jié)前夕,2010年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2985名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受到胡錦濤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親切接見。在這個光榮群體里,就有全國法院系統(tǒng)的19名全國先進工作者。這19名先進是全國30余萬名法院干警的杰出代表,是新時期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排頭兵。在他們身上,充分體現(xiàn)了全國法院干警的時代風采和精神面貌。本報從今天起,特開辟專欄陸續(xù)報道發(fā)生在這19名全國先進工作者身上的一個個感動人心的小故事。

 

   人物簡介:陳燕萍,女,19644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現(xiàn)任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陰園區(qū)人民法庭副庭長,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曾榮立個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兩次,先后被評為江蘇省十大女杰、全國模范法官、全國三八紅旗手、江蘇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2009年度中國十大法治人物等。她在基層人民法庭工作了15年,審理了3100多件案件,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引發(fā)上訪,在平凡的崗位上創(chuàng)造出了不平凡的業(yè)績,被譽為“百姓信服的好法官”,總結出的“陳燕萍工作法”在全國法院推廣。2009年被中宣部確定為全國重大典型,20101月上旬,在中央主要媒體上集中宣傳了先進事跡,20101月中旬,在人民大會堂組織了陳燕萍同志先進事跡報告會。

 

   人物感言: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是窮盡其他救濟手段后的最后選擇。我審的不是什么大案要案,但一個農(nóng)民一生也許就打一次官司,對他們來說,他們的案子就是大案要案。我要讓他們體會到法律的公平與正義。”

 

   陳燕萍法官遇到了何小敏,陳燕萍做了她認為很平常的事,而何小敏卻因此而改變了一生。

 

   2002年,7歲的殘疾女孩何小敏,在爸爸癌癥去世,媽媽離家出走,爺爺、奶奶年邁,無法生活的情況下,不得已把媽媽告上了法庭。承辦此案的陳燕萍,雖然想方設法,欲極力挽回這段親情,但最終小敏還是被親生媽媽無情地拋棄了。看著小敏那張被腫瘤擠壓變形的臉,聽著小敏“我要媽媽”撕心裂肺的呼喊,陳燕萍的心都要碎了。小敏不能沒有媽媽,作為一名人民法官,一名共產(chǎn)黨員,對此不能置若罔聞,無動于衷。她摟著小敏對她說:“孩子不要哭,以后阿姨就是你的媽媽,法院就是你的家。”從此,陳燕萍數(shù)年如一日地照顧著小敏,把一個被親生母親拋棄了的“丑姑娘”,當作自己的親生女兒來養(yǎng),定期為她送去衣服、學習用品和生活費用,中秋節(jié)與她一起吃月餅,春節(jié)給她買來和自己親生女兒一樣的新衣服。陳燕萍還帶上自己的全家人和小敏的爺爺奶奶一起吃年夜飯。為了早日醫(yī)好小敏的病,陳燕萍多方籌措資金,在網(wǎng)上遍尋名醫(yī),最終在全社會的共同關心和資助下,為小敏成功摘除了面部的腫瘤。經(jīng)過面部整容,小敏將成為一個全新的人。在“丑小鴨”何小敏最無助的時候,她在陳燕萍那里找到了久違的母愛。現(xiàn)如今懂事的小敏在她的作文中這樣寫道,“是黨和法官陳媽媽給了我新生,我長大后一定好好工作,報答社會和陳媽媽。”

 

   關愛小敏只是陳燕萍心系百姓,關愛民生的一個縮影。對于許多身處逆境的當事人來說,陳燕萍對他們就是一份實實在在的依靠。一位離了婚的女當事人對生活失去信心,陳燕萍鼓勵她自強自立,并幫她辦證、選址、籌資,成功地開起了一家美容店;一位因自身生活無著而失去孩子監(jiān)護權的當事人,在要走向絕路的時候,陳燕萍及時地制止了她:“不要做蠢事,要相信政府和我們這個社會。”在陳燕萍的勸導和幫助下她學了裁縫手藝,現(xiàn)如今還當上了老板,重新得到了孩子的監(jiān)護權。為了給家境貧寒,傷殘五級的車禍當事人拿到救命的錢,陳燕萍曾日夜兼程不遠千里,從靖江趕往吉林遼源,一路上,住小店,坐大車,吃方便面,不用當事人一分錢。一位下肢癱瘓的離婚案件當事人,因自閉而對社會產(chǎn)生抵觸情緒,誰的話都聽不進。陳燕萍接案后,來到當事人的床前,坐在他的身邊與他拉起了家常,問寒問暖。慢慢地這位當事人的態(tài)度有了轉(zhuǎn)變,并自愿在離婚調(diào)解協(xié)議上簽了字。事后有人問起他態(tài)度轉(zhuǎn)變的原因,他說:“癱瘓這么長時間,從來沒有外人像陳法官這樣,不嫌我身上的異味,與我心貼心地談了這么長的時間。這樣平易近人的法官說的話,我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