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日,吳江市法院與市工商聯舉行簽約儀式,開展“和諧商會”合作共建,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吳煒,市政府副市長湯衛明,市政協副主席錢鶴林出席簽約儀式并為“共建和諧商會”揭牌。

 

和諧商會共建是法院與工商聯積極創新服務企業模式,是法院延伸審判服務職能、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服務發展大局的重要舉措。通過共建,雙方確立了六項工作機制。一是構建商事矛盾糾紛的協調對接機制。對涉及會員企業的糾紛,在立案前由法院委托商會或邀請商會工作人員進行訴前調解。二是建立聯系溝通機制。堅持日常信息交換,法院向商會提供新出臺的有關企業經營與治理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并定期向商會推薦典型案例供商會會刊《吳江民企》刊載,商會向法院提供最新經濟發展動態及上級有關部門對經濟發展的要求。三是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定期反饋涉案信息,開展矛盾排查分析和風險預警,防止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發生。四是開展業務研討機制。定期開展針對商會會員的矛盾糾紛的前瞻性調查研究工作,掌握矛盾糾紛的新動向,深入分析各類矛盾糾紛成因,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五是建立司法指導機制。不定期開展走訪企業活動,及時了解掌握企業經營動態和司法需求,為企業量身打造司法服務舉措。六是建立培訓服務機制。針對會員企業的現實法律需求,開展法律培訓,宣講法律法規,剖析典型案例,拓寬企業管理者的法律視野,提升企業從法律層面上識別、化解風險的能力,增強依法治企、合法經營的素質。

 

吳煒書記在講話中稱贊共建和諧商會是一次非常有益的探索實踐。她要求,要大力弘揚樂居文化,以和諧商會推進和諧發展。共建和諧商會是經濟社會管理的創新舉措,是政企合作互動共贏的成功典范,是保民生、促和諧的重要舉措。要大力弘揚法治文化,以企業創新促進科學發展。要抓好各項機制的落實,推動工作重心向基層轉移,充分發揮共建優勢,努力打造共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