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4.26”多措并舉宣傳知識產權
作者:金永南 方鏘 發布時間:2010-04-28 瀏覽次數:1056
一是以典型案例教育公眾。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件的宣傳活動,以報刊、網絡為平臺,發布我院審判的典型知識產權案例,引導公眾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自覺遵守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
二是以法律早市影響公眾。根據南通家紡城著作財產權糾紛多發的特點,
三是以法律講座引導公眾。開展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專題培訓活動。
一是以典型案例教育公眾。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件的宣傳活動,以報刊、網絡為平臺,發布我院審判的典型知識產權案例,引導公眾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自覺遵守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
二是以法律早市影響公眾。根據南通家紡城著作財產權糾紛多發的特點,
三是以法律講座引導公眾。開展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專題培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