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來,宿遷市宿豫區法院大興法庭以推進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為抓手,積極探索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著力提高案件質量,將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最大限度地實現案結事了。今年第一季度該庭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164,其中七成以上的案件為調解結案或經調解撤訴結案。該庭在審判工作中,強化便民、利民、親民、愛民調解理念,樹立了公正、高效、廉潔、親和的司法形象,譜寫了一曲曲一心為民的和諧樂章。

 

便民,贏得信服

 

司法為民,不是掛在墻上的文字標語,而是通過每一項具體的便民舉措、具體的服務細節來體現的。

 

三月份一個星期天的下午,大興法庭的假日巡回審判法庭在順河鎮圍湖村開庭。案件是一起普通又特殊的民間借貸糾紛案。說它特殊,是因為案件的雙方當事人系同胞兄弟,而其母親去世剛十幾天!

 

十幾年以前,本案的原告哥哥張某和其弟弟被告關系甚好,弟弟向原告張某借款一萬元,約定兩年內還清。但時至今日,張某稱弟弟仍欠其兩千元錢。案件承辦法官感到十分疑惑:親兄弟怎么會因為兩千元錢而鬧到法庭呢?經多次走訪有關村民了解,原來兩千元的背后隱藏著要說上幾天幾夜的家庭瑣事矛盾!

 

經過多方聯系,承辦法官終于與在南京打工的被告弟弟聯系上,弟弟說:“我上次因母親去世剛請過假,現在工作忙,無法脫身。你們法庭愛怎么判就怎么判吧!案件要想調解,一時陷入了困境。承辦人覺得,案件的審判非常簡單,但要想讓積怨已經很深的兄弟重修舊好,那可不是一紙判決書就能解決的;案件只有調解,才能讓兄弟之間的恩恩怨怨徹底勾銷,而調解的前提是開庭時被告能夠回來。經不斷地與被告電話聯系,案件承辦人的真誠最終打動了被告,表示愿意回來開庭。后來,被告向法庭提出回來開庭的時間只能安排在周末。承辦法官說:“犧牲我的休息時間沒有關系,關鍵是能夠化解你們兄弟之間的矛盾!”為了真正能夠達到“案結事了,定紛止爭的法律效果,法庭決定到雙方的住處巡回審理此案。開庭那天,承辦人把庭審的地點安排在兄弟二人的大哥家。庭審中,經法官耐心細致地調解和當地干群的共同努力,張氏兄弟終于握手言和。

 

當地的廣大群眾說,巡回法庭他們見過,但法官為了徹底解決糾紛,能夠放棄自己的休息時間,深入村居,開展假日巡回審判,這還是第一次見到!

 

利民,博得喝彩

 

法庭處理的案件,大多數來說,判決并不難;難的是當發現案件的判決將非常不利于群眾的生產、生活時,承辦法官如何借助多方力量,實現案件的圓滿解決。大興法庭運用訴調對接,化解一起農業承包合同侵權糾紛案件時,切實的做到了這一點。

 

原告徐某通過公開競標方式,取得宿豫區大興鎮大莊村境內村委會所有的青年壩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承包期18年,原告一次性向村委會交納了承包費。合同簽定時,在青年壩的坡地上,被告李某、高某種植數十棵小樹。幾年來,原告多次申請村委會進行協調,均因被告拒絕協商而未果。無奈之下,原告將被告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將堤壩上的數十棵樹木砍伐。

 

第一次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到現場進行了現場勘驗,發現二被告的樹木的確種植在原告承包土地范圍內,而堤壩上的數十棵白楊樹如今直徑已達十幾公分,正值生長旺盛時期。如果判決砍伐,將會毀損正在蓬勃生長的樹木,案件的社會效果不佳。而在勘驗現場,聚集了當地圍觀群眾七八十人,他們都想看看法庭將如何處理這起在當地影響很大的“棘手”案件!承辦人勘驗現場后,迅速組織全庭干警召開案情研討,大家一致認為,案件法律關系并不復雜,將來進入執行程序會引發諸多負面效應,此案如能調解結案,社會效果最佳。案情分析會一結束,承辦法官馬上向轄區黨委、人大領導闡述了案件利弊關系,同時向當事人所在的大興鎮社會矛盾糾紛調解中心通報了案情。第二天,大興鎮黨委立即組成以鎮人大主席為首的協調小組,會同鎮矛盾調解中心與當地村民委員會取得聯系,分頭做涉訴雙方調解工作。同時,主審法官對雙方進行鄰理鄉情說服。最終達成村委會延長原告的合同承包時間原告撤回了起訴的調解方案。該案的成功解決,獲得了當地黨委、人大,特別是群眾的一片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