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法院強力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作者:盛茂 謝善娟 發布時間:2010-04-27 瀏覽次數:1102
近日,連云港市新浦區法院向社會發布轄區案件信息通報,受到新浦區委的高度重視,有力推動了社會有關方面聯合創新社會管理方式。這是該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一個創舉,得到了在連檢查工作的省高院胡道才副院長的高度評價。
今年以來,連云港法院在深入推進三項重點活動,服務沿海開發過程中,把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當作法院的“份內事”。 市中院制定了《關于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實施意見》,立足審判實際,積極參與和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
奏響和諧社區共建的音符
今年年初,新浦法院將2009年所受理的一萬余件案件進行深入研判,全面排查了解轄區矛盾糾紛的地域特點,并形成通報分送轄區內每一個鄉鎮、街道辦事處。通報對案件分布、類型進行歸納,分析各地區多發糾紛產生原因,確定轄區糾紛預防重點,并就如何防控矛盾糾紛提出指導性建議,使各基層組織能夠有重點的開展矛盾糾紛調解穩控工作,促使矛盾化解在基層。通報發出后,新浦區委高度重視,將訴訟案件數量高低納入社會目標考核體系,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對通報情況進行研究,并積極與法院溝通聯系,共同建立社會矛盾糾紛化解體系。在此基礎上,新浦法院迅速成立社會矛盾化解中心,在轄區70個社區成立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室,同時指派法官走進社區,對矛盾化解中心進行政策引導、調解指導、法律宣傳等,促使各工作室調解員規范、高效地化解矛盾糾紛。自成立以來,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室已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39起,收到良好效果。
連云港中院院長薛劍祥認為,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必須依靠社會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為此,全市法院結合實際開展了一系列創新:
——建立完善訴調對接工作機制。過去,一些鄉鎮村民常因一些小矛盾不能得到及時處理而釀成大糾紛,影響了地區的和諧穩定。全市法院設立訴訟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工作室,實現了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良性互動,使一批民事糾紛消化在“第一道防線”。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調解撤訴數達5158件,同比增長20.28%。
——建立執行聯動和威懾機制。法院與公安、金融、土地等部門和基層組織聯動,建立協助執行網絡,形成執行合力。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執結各類案件2611件,同比上升20.49%,執結案件標的額18000余萬元,同比上升18.2%。
——建立涉訴信訪共同化解機制。法院與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共同做好有關涉訴信訪案件的化解工作。今年以來,先后有5起重點涉訴信訪糾紛在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妥善解決。
創新服務沿海產業發展的形式
近日,贛榆法院在該縣經濟開發區召開服務企業發展征求意見座談會,深入了解轄區企業司法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司法服務。對企業提出的問題一一進行了耐心解答,對企業如何依法經營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并對企業向法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耐心回復。這是連云港市法院服務園區建設系列活動的一個剪影。今年以來,全市法院圍繞服務沿海開發和社會管理創新工作,深入港口、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開展調研走訪活動,幫助企業查找管理漏洞,預防經營風險,助力地方經濟發展。
中院薛劍祥院長認為,參與社會管理創新,重在服務大局,使司法權的行使更加積極主動,更加有所作為。為此,全市法院堅持用服務的理念,不斷探索法院參與和促進社會管理創新的形式,努力創造公平、誠信、規范、和諧的發展環境。
——完善便民訴訟機制。積極推行網上立案、電話立案、預約登門立案等快捷立案形式,開展巡回審理、就地辦案、現場調查等便民訴訟措施,讓群眾和企業打官司更便捷高效。
——拓寬主動服務的渠道。建立與重點企業定期聯系制度,通過電話聯系、實地走訪、專題調研、現場服務等多種形式,努力實現對企業環境“零干擾”、管理“零事故”、服務“零距離”要求。
尋找創新社會管理的“金鑰匙”
連云港市法院將司法建議作為人民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切入點,制訂了相關規定,建立了監督考核機制,在審理執行各類案件時對一些政府行政、企業管理、經濟交往等方面的共性問題進行認真調研分析,努力為政府決策、經濟增長、社會穩定等建言獻策,為構建社會管理體系起到促進作用。自去年以來,該院共提出司法建議35件次,被采納20件,答復11件。家單位按照建議健全規章制度、查漏補缺、糾錯修正,起到了有效的監督作用。
薛劍祥院長指出,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是人民法院“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能動司法觀的價值所在,是融入沿海開發,實現跨越發展的迫切要求。為此,全市法院要立足自身實際,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和基礎性問題。構建司法能動工作機制,使司法審判的過程與結果更加符合人民群眾的期待。構建司法協調工作機制,共同謀劃促進社會管理創新的思路和舉措。構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機制,促進案件快速高效執結。構建司法調研工作機制,為法院確定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著力點提供可靠依據。構建司法建議工作機制,幫助有關方面加強和改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