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腦發熱變造公文 被判刑罰悔恨不已
作者:海門市人民法院 奚海燕 發布時間:2020-09-30 瀏覽次數:771
近日,海門法院判處一起變造國家機關公文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犯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王某系一名普通職工,2019年10月份的一天,他在自己的辦公室通過互聯網看到了某紀委發布的《關于黨員和公職人員參與賭博典型案例的通報》。王某瀏覽之后,正好聯想到之前在社會上聽到的一些傳聞,于是頭腦一熱在紀委原有的公文上變造了一些東西,把里面有些原本沒有姓名的人的名字按照自己的想法填完整,并且把通報里面的部分涉案金額夸大了一下,轉變為千萬、億為單位,之后通過手機微信,將變造后的公文發布于三個微信群。在發布變造后的公文第二天,王某就覺得自己的行為不妥,于是退出了微信群。然而他已經逃不出法律的制裁了。
王某對國家機關公文以增加、修改、刪除的方式進行變造,并通過網絡傳播,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該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變造國家機關的公文,其行為已構成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鑒于其有坦白、自愿認罪等情節,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