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以來,我院在加強審判工作的同時,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堅持能動司法,找準服務大局的切入點和著力點,適時開展了“聯系企業、聯系機關、鄉鎮、社區、學校,掛鉤重點項目”為主要形式的“兩聯一掛”司法服務活動。十年來,我院緊扣大局,突出重點,狠抓服務,創新特色,“兩聯一掛”服務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得到了地方黨委、上級法院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

 

一、找準切入點,回應大局發展需要

 

回顧我院“兩聯一掛”司法服務體系形成的初衷,主要出于當時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人民群眾對法律知識的期盼。

 

一是社會改革需要司法保障。本世紀初,正值我縣行政區劃調整、撤鄉并鎮、創建經濟開發區、實施農村土地二輪承包等重要變革時期。在這個革故鼎新、百業待興的關鍵階段,每個單項改革都“牽一發而動全身”,既繞不過去,又充滿風險,這就需要人民法院及時跟進和有效應對,開展風險評估、提供司法建議,為全縣改革發展穩定保駕護航,確保各項改革措施順利實施。

 

二是社會管理需要司法參與。隨著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的實施和推進,特別是在布局規劃、土地征用、房屋拆遷、企業改制、農村土地流轉等方面,不可避免的產生各種矛盾和問題。一方面大量的矛盾糾紛通過訴訟程序涌入法院,使得有限的司法資源變得異常緊張,案多人少矛盾尤為突出。另一方面行政機關對司法的需求變得更加強烈,對一時無法調和的矛盾糾紛,尤其是一些看似合理卻執法無據的問題,行政首長們紛紛來院“問診把脈”,希望法院依據法律精神確定處理問題的原則和方法,有時院領導一天要接待行政機關有關法律咨詢達十多次。

 

三是社會矛盾需要司法調和。法治農村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保障。長期以來,由于農村普法教育相對滯后,農民群眾法制意識不強,加之思想觀念與形勢發展形成“代溝”,導致各種矛盾糾紛層出不窮。這些矛盾糾紛雖然爭議不大,情況也并非復雜,但影響了家庭成員的和睦、鄰里關系的改善乃至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大力開展普法教育,積極參與社會矛盾化解,調和平衡各種利益關系,不僅是各級黨委對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也是人民群眾的迫切愿望。

 

基于上述情況,我院黨組審時度勢,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促進發展為切入點,跳出就案辦案的思維定勢,變被動應對為主動服務,適時提出開展“兩聯一掛”司法服務活動。此后,我院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結合上級法院有關指示精神,進一步拓展服務空間,將服務領域延伸到全縣26個機關部門、11個鎮118個村(居)、60個骨干企業、16個重點工業項目和11所中小學,形成了較為全面的服務體系,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10年來,我院領導班子成員雖然幾經更迭,但“兩聯一掛”活動一直是全院的傳承項目,并通過不斷積累、豐富和完善,已成為我院能動司法、服務大局的一項“常態型”特色工作。

 

二、尋求支撐點,提高司法服務效果

 

為確保專項服務活動深入扎實有效開展,我院成立了“兩聯一掛”司法服務活動領導小組,每年根據縣委縣政府不同時期的工作中心和重大決策部署,結合上級法院能動司法的要求,及時調整服務計劃,提出新的要求。

 

一是明確分工,各盡其職。堅持把開發區建設、新農村建設、和諧社區建設、法制校園建設、城市化建設等“五大工程”建設作為“兩聯一掛”服務活動的主體,將黨組成員、業務庭(局)和綜合部門,進行優化組合,分成五大服務板塊,按照一項工程,明確一名責任領導,落實相應的聯掛部門和聯掛人員的要求,進行明確分工,各盡其職。

 

二是圍繞中心,突出主題。在服務內容上,按照不同時期的工作中心,及時調整工作方案和服務內容,有針對性的開展特色服務。在實施“兩聯一掛“活動的初期,我院重點圍繞行政區劃調整、經濟開發區建設、農村土地二輪承包等中心工作,突出“深化改革、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服務主題,開展了黨組成員進鄉鎮、庭室部門進園區、法官進企業“三走進”服務活動。在重大改革實施到位,各項工作步入正軌后,我院開始由“應對型”向“常態型”服務轉變,突出“優化環境、保持穩定、跨越發展”的服務主題,開展了“五個一”服務活動,要求各庭室部門每月對聯掛單位進行一次走訪、每季度開展一次送法活動、每年開展一次巡回審判、每年至少為聯掛單位提供1條司法建議、每年在媒體上發表一篇有指導作用的宣傳調研文章。在應對金融危機非常時期,我院按照上級法院的統一部署,突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服務主題,開展了“四十”服務工程,要求各庭室部門發揮自身優勢為聯掛單位開展“十場庭審觀摩、十場就案講法、十場巡回審判、提供十條司法建議”。十年來,全院累計開展各類法制宣傳活動500余場次,受教達10萬余人次;開展巡回審判400余場次;提供各類司法建議200余條,發表各類宣傳調研文章230余篇。

 

三是發揮優勢,各盡所能。在服務形式上,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特長,實行對口服務,如民一庭、寶應湖法庭聯掛鄉鎮;民二庭聯掛工業企業,側重經濟開發區;行政庭聯掛機關部門;刑庭聯掛學校等。在此基礎上,我院還要求各部門樹立全局觀念,凡是聯掛對象需要的,不分份內份外、一線二線,誰有優勢誰服務,誰有職能誰服務,服務責任對象以外的服務也作為考核的依據,視同服務責任對象的服務,充分調動各庭室部門和干警開展聯掛服務的積極性。

 

四是明確要求,把握尺度。堅持依法服務,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到位不越位、服務不袒護,不搞地方保護主義,不做保護傘,平等對待各類經濟實體,文明規范地履行好職責,誠心誠意為聯掛單位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使“兩聯一掛”活動真正成為人民群眾看得見、信得過、得實惠的民心工程。

 

五是嚴明紀律,維護司法形象。為預防和制止各種不正之風,堅持廉潔服務,我院要求干警在聯掛服務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最高院“五個嚴禁”、省法院“六條禁令”、縣委“十項禁令”規定和我院服務承諾。不得搞形式造成負面影響、不增加基層任何負擔、不接受基層和群眾吃請、不準在基層報銷或變相報銷任何費用,干警下鄉工作中午一律在鄉鎮政府食堂就餐,每半年由院行裝科統一到鄉鎮結賬,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跟蹤督察。活動開展以來,全院干警未發生一起違規違紀人和事。

 

三、抓住著力點,創新司法服務模式

 

圍繞中心,突出重點,貼近實際,創新形式,注重服務活動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實效性,是我院開展司法服務活動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多年來的不斷積累、豐富和完善,我院“兩聯一掛”活動已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服務模式。

 

(一)聯掛服務進機關,與依法治縣、依法行政相對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行政機關,是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具體實踐者,是黨依法執政的象征,其一言一行往往是人民群眾認識黨、評價政府的參照。隨著行政管理向行政執法的轉變,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成為行政機關管理社會基本準則。為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我院將全縣26個機關部門列入聯掛對象,有針對性開展服務活動。

 

一是在行政機關中選聘人民陪審員。將行政機關一線優秀人員作為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向縣人大推薦。近年來先后共有8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被縣人大任命為我院陪審員。在審理行政訴訟案件時,主動邀請行政機關的人民陪審員(非所在機關案件)參加合議庭,讓其在行使審判職能的同時,通過在審案件聯系本機關、本崗位的實際,重新審視自己的行政行為,達到寓教于行的目的。

 

二是動員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對勞動仲裁、行政拆遷等一些行政訴訟案件,開庭審理前,我院通過公函的形式,動員涉訴行政機關首長到庭參與案件訴訟。通過具體案例使行政首長對本機關行政行為的違法性或不當性有直觀的了解和深刻的認識,對暴露出來的薄弱環節能夠及時發現,引起足夠重視,進一步規范行政行為,在今后工作中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對于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縣委縣政府十分重視,專門出臺了《關于加強行政首長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的通知》,規定凡涉及行政訴訟案件,相關行政首長無故不出庭應訴,年終一律取消評先評優資格。近年來,我院行政訴訟案件行政首長到庭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

 

三是發揮司法審查監督職能。保持與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正常性的聯絡、溝通和協調,對事關全縣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城市規劃、開發區建設、三城同創等重大行政決策,積極主動提供風險評估和司法建議,并提前協助相關部門依法做好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工作。為金湖連續7年獲得全省社會治安安全縣作出了應有貢獻。

 

(二)聯掛服務進鎮村,與依法服務“三農”相對接,推進新農村建設

 

始終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聯掛鄉鎮、服務“三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按照便民、保民、親民、安民的要求,認真落實司法為民的各項具體措施。

 

一是創新訴調對接機制,推進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建立健全以基層法庭為中心,各鄉鎮調解中心、各村(居)調解委員會、各組調解員為成員的四級調解組織網絡,在全縣11個鄉鎮設立了固定辦案點和流動法庭,適時、適地、適人化解各類矛盾糾紛。通過巡回審判、就案講法、法律宣傳等方法,宣傳與農民群眾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農民群眾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我院寶應湖法庭充分發揮貼近基層、貼近實際、貼近群眾的優勢,不斷創新便民舉措,其調解到田頭、開庭到船頭、送法到村頭的做法,被人民法院報作了專題報道。與此同時還從全院挑選出26名具有豐富農村工作經驗的法官,駐村指導農村平安創建工作。為金湖連續2年獲得全省依法治縣合格縣創建工作先進單位,作出了不懈努力。

 

二是協助基層依法化解債務,促進農村工作的開展。針對基層干部群眾反映村級債務包袱沉重,制約農村經濟發展、影響農村穩定的實際問題。自2007年開始,我院根據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把依法化解村級債務作為服務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點工作,成立了依法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抽調精兵強將,進駐到重點鎮村,依法開展服務。三年來,累計為全縣11個鄉鎮依法化解債務1200余萬元,其中有78個村已實現“零債務”。被縣委縣政府授予壯村化債工作先進集體。

 

三是扶貧幫困促發展,辦好壯村富民的實事。情系基層,為民謀利,先后組織實施脫貧攻堅工程、結對掛扶工程、捐資助學工程。十年來,累計投入扶貧解困資金近40萬元,使51個農村家庭告別了貧困,7名因困輟學學生解決了就學問題。特別是在與呂良鎮三圓村結對掛扶期間,及時引導村組大力發展“三高”農業,經多方協調爭取資金10多萬元,為該村鋪設了一條長3000多米的水泥路,同時院里出資4.8萬元,對村部辦公房屋進行了全面翻新改造,全院干警還自發捐資2萬多元,為該村修建了一座排灌站。去年,我院被淮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實施脫貧攻堅工程先進集體。

 

四是和諧共建進社區,增強自我服務功能。在服務新農村建設中,我院還把集鎮社區作為聯掛服務對象,適時指導民調組織化解家庭鄰里糾紛,協助開展“六有六好社區”創建。有11個社區先后被命名為“文明社區”。

 

(三)聯掛服務進企業,與完善企業管理制度、化解各種風險相對接,保障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工業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引擎。近年來,我縣工業經濟已步入快速發展軌道,工業化逐步顯現。在服務企業發展中,我院堅持把審判職能與企業需求結合起來,切實增強司法服務主動性。

 

一是健全分析研判機制。與全縣60家重點骨干企業、130家規模企業和24家人大代表所在企業建立了聯系點,定期組織法官深入相關企業走訪、調研,全面了解和掌握企業涉及大項目建設、涉訴、建章建制、重大經濟決策進展、簽訂重要經營合同、影響較大的勞動爭議等情況,加強對重點領域和企業的經濟運行情況的分析研判,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幫助和指導企業制定完善相關防范措施。

 

二是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通過發放防范經營風險提示、提供法律咨詢、就案講法、指導清收債權等活動的開展,切實幫助企業防范化解經營風險,進一步增強企業投資者、經營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法律意識,促進企業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兩聯一掛”活動開展以來,累計為全縣規模以上企業依法清收債權達1.3億元,審查經濟合同標的額20多億元,為企業解決數十起群體性勞資糾紛,涉案人數2600多人次,為13個企業破產重組提供了司法支持。

 

三是依法服務保穩定促增長。在應對金融危機等宏觀經濟形勢變化中,我院結合上級法院服務“三保”工作的新要求,從黨組成員到庭室干警,自覺把審判工作融入黨委政府工作大局。通過積極妥善處理合同糾紛、企業破產案件,努力保障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通過加大執行工作力度,綜合運用各種執行措施,力求以最佳的方式執結案件;通過審慎運用強制措施,最大限度地維護企業正常經營,最大限度地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自2008年下半年以來,全院共依法妥善處理涉企糾紛700余件,執結案件600余件,處理破產案件6件,為金石集團、神舟車業等聯掛企業挽回經濟損失5000余萬元,有力的保障了全縣工業經濟平穩發展。

 

四是緊盯項目建設促發展。對全縣城市中心建設和工業重大項目,我院及時跟進,深入一線了解項目建設進展情況,依法解決在建項目中遇到的困難。保證了都市華城、金浦花園、省金湖中學新建、金湖二中擴建、84飛毛腿磁動車、金石科技園等68個城市中心建設項目和工業重大項目得以順利實施。

 

(四)聯掛服務進學校,與增強青少年法制意識、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相對接,推進法治校園、平安校園建設

 

我院以創建青少年維權示范崗為平臺,堅持把營造安定有序的校園環境,作為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重要內容,開展專項服務活動。

 

一是巡回審判進校園。選擇尋釁滋事、團伙犯罪等校園易發案件的成人犯罪案例,到校園巡回審判,組織中小學學生旁聽開庭,讓他們了解這類犯罪的性質、表現及其危害性,提高他們的自警意識。

 

二是參觀學習重防范。會同有關學校組織有一般違規違紀的學生到看守所、省少管所等法制教育基地參觀,加強他們的防范意識。

 

三是法官擔任法制副校長。選派骨干法官擔任中小學法制副校長,運用學校德育教育陣地,為學生上法制課,增強他們的守法意識。

 

四是發放教育讀本。與政法委和公檢司部門共同選擇典型案例,編撰法制教育宣傳冊,發放至全縣中小學,擴大法制宣傳教育面。

 

五是加強校園環境整治。針對網絡游戲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不良影響,及時向公安、文化、教育等部門提出司法建設,加大對校園周邊網吧的整治、管理和打擊力度,還青少年一個清靜健康安逸的學習環境。

 

自聯掛學校活動開展以來,累計開展巡回審判20余場次、開設法制課60余堂、組織參觀學習150余人次、發放教育讀本2萬余冊。通過系列活動的開展,全縣平安校園環境不斷改善,在校生違法違紀現象始終保持低發態勢。

 

四、做好結合點,強化考核機制建設

 

為預防和制止各種形式主義,提高“兩聯一掛”司法服務活動的實效性,我院堅持把“兩聯一掛”放在與審判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列為部門和干警“崗位目標”,并建立完善了聯掛活動激勵機制和具體的考核評價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聯掛服務臺帳。以庭室部門為單位,按照各自的分工以及對完成任務的時間要求,建立健全聯掛服務臺帳,每月上報一次為聯掛單位辦實事的數量和取得的效果。

 

二是量化考核。制定出臺了“兩聯一掛”司法服務活動考核細則,采取量化考核、積分評定的方法,每半年開展一次最佳實事評選。為防止各種弄虛作假行為,我們還通過到聯掛單位走訪、發放聯掛服務問卷調查表等形式,進行跟蹤督察。

 

三是嚴格獎懲。設立聯掛服務綜合獎和單項獎,年終對實績突出的庭室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完不成任務的庭室予以通報批評,對服務中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實行一票否決,視為服務工作不合格,取消各種評先資格。

 

五、開展“兩聯一掛”活動的體會和收獲

 

總結十年來我院開展“兩聯一掛”司法服務活動,主要有以下幾點體會和收獲。

 

一是“兩聯一掛”司法服務形式得到社會廣泛認可。十年來,我院堅持無償服務,不給聯掛單位增添任何負擔,特別是在開展法制宣傳、農村清財化債等方面,光資料費、車輛燃料費、人員伙食費,院里每年都要倒貼近10萬元。盡管如此,只有大局需要、聯掛單位需要,我們無怨無悔、義無反顧。此外,社會各界對我院聯掛服務活動給予了較高評價,縣委陶光輝書記先后多次對我院聯掛服務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給予充分肯定。同時一些聯掛單位對我院服務工作大受歡迎,尤其是鄉鎮對我院依法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出于案多人少的問題,我們曾幾次想把下鄉協助清財化債的法官召回來,但鄉鎮領導就是不同意,要求繼續留下來協助基層做好這項工作。

 

二是拉近了法院與社會各界以及人民群眾的距離。以“兩聯一掛”活動為載體,通過法院與社會各界的良性互動,不僅為聯掛單位提供了實實在在的服務,而且也加深聯掛單位對司法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使法院和法官形象在服務中得到了不斷提升。

 

三是干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意識進一步增強。通過“兩聯一掛”活動深入持久的開展,拓寬了干警社會接觸面,全面了解把握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工作重心,熟悉企業在生產經營方面、基層組織在建設和諧新農村方面的焦點、熱點、難點問題,從而使干警能夠站在全局的角度,重新審視和思考法院工作,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

 

四是法官司法理念、業務能力有了進一步提高。通過長期與聯掛單位和基層群眾溝通、交流,法官們學會了換位思考問題,同時更廣泛的了解了社情民意和民風民俗,彌補了法官對社會知識認識不足的缺陷,有助于法官把公序良俗“嫁接”到司法實踐中,調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提高案件的調解結案率。近年來,我院各類案件調解撤訴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