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接手了一件棘手的房產所有權糾紛案件,一個16歲的孩子和她的五個叔叔、姑姑,為剛去世的祖母留下的一套面積為45平方米的房子,爭到了法院。這么多的相關人,這么小的一套房子,曲折的贈與經過,我知道這又將是一場親情與法律的角逐較量,又將是一次物質與情感的糾纏斷裂。

 

16歲的露露和她的母親梁某相依為命,當我來到孩子家中,我心中頓時揪痛,母女倆蝸居的潮濕黑暗的老屋,大半被幾位叔姑占去。孩子的幾位叔姑成家之后相繼從家中搬出居住,留下露露一家與祖父母一同居住。露露的祖父去世較早,幾年前父親也意外去世了,她的母親張某為人善良仁義,不但沒有改嫁,還繼續照料老人和小孩的生活起居。由于張某也沒有穩定的職業,平時在一家超市上班,下班做一些零工補貼家用,也沒有多少收入,生活非常艱難。祖母看到這些,可憐媳婦和孫女的艱難,又想到自己在世的日子也不多了,去年年底,老人決定由房產局工作人員出具報告將房產過戶給孫女。由于當時手續不全,房屋沒有進行正式更名。誰料年初祖母去世,引發了一場家庭地震。幾位叔姑擔心房屋就此被霸占,撬開房屋,更換房間門鎖,只留下客廳和衛生間等公共區域給露露和她的母親。

 

幾位叔姑極力否認這一贈與行為,辯稱這份贈與報告不是曹家祖母本人所寫,內容沒有贈與意思表示,而且沒有正式的過戶手續,作為共有人的露露只能得到房屋1/9的產權。

 

法庭上孩子的母親和五位叔姑相互指責,甚至動手,幾次開庭和調解都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連續幾天我幾乎日日夜不能寐。按照法律,露露應當享有3/5房產份額,即祖母享有的1/2,祖母對祖父享有的房產繼承的1/10和其代位繼承其父親的1/10。本就不大的房子,3/5的房屋更又如何安寧?如何讓小露露和母親擁有安身之地,讓孩子有個溫暖的居所和安靜的成長環境,超越法律的關懷,我必須做出更大的努力。

 

第四次開庭,我把庭審安排在了原被告所在村的村委會,并邀請前幾次到庭的證人和原被告的親戚都到庭旁聽。村委會里有案件審理,一時吸引了眾多的鄉親,屋內坐滿了人,還有很多人站在窗外。還未開庭,我心里已經有了七八成的把握。

 

一聲清亮的法槌聲,現場頓時鴉雀無聲。今天幾位被告一改往日動輒情緒激動、僵持不讓的表現,耐心聽我從法律、民俗和情理上分別進行分析講解。法庭辯論之前,我特地留了5分鐘時間給旁聽的群眾相互交流評議。雖然沒有讓一個群眾站出來發言,但我清楚眾人的觀點已清晰地傳遞到了被告心里。果然不出我所料,調解順利達成,五被告一致同意房屋所有權歸孩子所有。

 

我長舒了一口氣!小露露終于擁有了自己的臥室,自己的書房和一個完整的家,雖然法律只給了她3/5的房屋,但按照民間善良風俗祖母贈與孫女房屋完全合情合理,我要給她1個完整的家。這個1對于我很重要,這個1對于孩子很重要。法律是冷冰冰的,但鄉間的善良民俗卻是如人心般滾燙的,在我看來,司法的能動正是這超越3/51,正是這人心善良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