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官這一名稱的詮釋與解讀
作者:程云 發布時間:2010-04-19 瀏覽次數:987
多年未見的同學田從南京來,見面時得知同班同學中有幾位原在法院工作,后改行離開了法院,相繼做了其他工作,其中不乏在做法官時相當成功與優秀的人物,田本人亦是從法官這一角色轉換為律師職業的,聞聽此事很是吃驚,也許近年來自己忙于案牘,無暇關注世事,但卻引發我對法官這一職業的重新思考。
法官這一神圣的字眼,曾幾何時是一代人夢寐以求的職業。當年自己高考錄取時寧愿從師范院?;瑱n進入政法學校學習法律專業,一方面是懷揣著對法律職業的神往,另一方面是為法律的神圣所吸引。當理想照進現實,成為一名法官后,在自己的崗位上兢兢業業不覺已近二十年,二十年,韶華飛逝,不知不覺步入中年。中間我經歷過工作變動,面臨著再一次的職業選擇,雖然在別人看來我如果選擇離開會有更好的未來,但對法官這一職業的執著,使我與其像多年的愛人一樣,相濡以沫,不離不棄。依然在基層法院做了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依然埋首案牘,忙碌于定紛止爭。也許自己對目前的狀態過于滿足,也許對幸福的理解比較簡單,因為私下里認為幸福無關于金錢的多寡,無關于權勢的高低,做法官的我忙碌著、簡單著、慎獨著、快樂著、無悔著。
近年來隨著大量案件涌入法院,法院成了化解社會矛盾的主力軍,法官的工作壓力越來越大,法官職業風險越來越大。從近年中、西部法官的部分流失及南方經濟發達地區優秀法官的轉行、許多基層及中級法院大量招錄法官,不難看出法院部分優秀人才的流失。猜想也許我的同學不堪壓力,離開了法院,但真讓人惋惜。法院工作有一個傳承性,如果法官流失過多,會出現斷層,畢竟在法院工作較長的法官擁有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新舊更替需要假以時日。做法官也許有太多的不如意,但既然選擇了,應該無怨無悔,應堅信執法環境和法官職業會越來越好。現在的年輕法官通過司法考試、公務員考試進入法院,成為初任法官,感覺相當一部分人將法官僅僅當成一種職業,而缺少了我們當年那種職業信仰,所以擔心他們將來更容易被紛繁復雜的社會吸引。
記得一位法院領導曾說過“法官不是官”,是法律的執行者,是公平與正義的化身。我覺得此言即是。做法官首先要擺正自己的心態,想當官想發財都不要考慮做法官,因為做法官是清貧的,也是寂寞的。做法官來不得半點浮躁,審案件更需明察秋毫。法官在辦案中應始終懷有一顆愛民之心,要擺正自己的位置,作為一名法律的執行者在訴訟過程中應始終保持中立,用平和的心態耐心傾聽,這一點非常重要。現在基層法院受理的訴訟案件,相當一部分當事人訴訟能力不強,文化知識水平不高,對法律的理解不深,發生糾紛時往往想對法官傾訴自己的委屈與不滿,而且有的案件雙方當事人不是為利益訴求而產生糾紛,而是為爭一口氣打官司,所以面對此類案件,在審理中法官更應用群眾的通俗易懂的語言不耐其煩的與當事人溝通,了解產生糾紛的根源,熟知案情,對癥下藥、耐心疏導,化解糾紛。有些案件的當事人甚至會歇斯底里的與法官惡吵,有些案件的當事人言辭過激,甚至有時會面臨突發事件。因此做法官更需要傾注大量的愛心、精力、耐力、能力去辯法析理、定紛止爭。
多年的審判實踐經驗使我越來越感受到做一名法官的要求真的很高,法官要有自然的親和力、敏銳的洞察力,需要用非凡的智慧、高尚的人格、淵博的知識、嫻熟的審判技能才能應對復雜多變的法律事件,以衡平各方的利益紛爭,妥善處理好社會各類矛盾糾紛。法官不僅要精通法律,還要熟知醫學、工學、心理學等等知識。為達到理想的裁判社會效果,法官還應綜合考量各方利益關系,辦理案件時不能先入為主,更不能被表象迷惑雙眼,單純依靠證據規則有時往往難以查找案件背后的法律真實,根據案情需要深入田間地頭、工廠車間等場所調查取證,以查明案件事實,挖掘案件背后的隱情。辦理案件時不能就辦案而辦案,更應注重案件的實體處理結果是否能達到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所以法官審理的每一件案件的背后,都傾注了自己的心血,投入了大量的精力,默默付出著自己的華年。在每一件糾紛解決之后,在訴訟當事人握手言和后,法官心里會有那么一種小小的成就感。
平凡著、簡單著、快樂著、忙碌著、幸福著,這就是我對法官這一名稱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