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張文英訴被告張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該案訴至雙溝法庭后,經原告張文英同意,該庭委托魏營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訴前調解。經調解委員會堅持不懈地調解,雙方達成張尹賠償張文英22000元協議。

 

48上午,該庭副庭長魏泉清將被告給付的第一筆賠償款15000元來到臥床不起的原告張文英的家,為這個艱辛度日的家庭送去了春風般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