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走私、販賣、運輸冰毒案犯朱耀賢、金春女在無錫被依法執行死刑。據悉,此案系近年來我省法院審理認定的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數量最大的案件。

  罪犯朱耀賢、金春女預謀在邊境向境外毒販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運輸回無錫市販賣,并進行分工,由金春女與境外毒販聯系購買毒品、運輸毒品并保管毒品、毒資,朱耀賢負責實施販賣毒品。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間,二罪犯與其他被告人共同多次實施走私、販賣、運輸毒品行為。至二人被抓獲時,二人共走私、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28.931公斤,其中朱耀賢參與走私、販賣、運輸毒品23.931公斤,金春女參與走私、販賣、運輸毒品26.94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