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勢推進 創造新鮮經驗
作者:徐 育 發布時間:2010-04-15 瀏覽次數:1954
2010年2月21日,省法院黨組召開全省法院院長會議。省法院院長公丕祥這樣說,這是春節過后的第一個全省性會議,充分體現了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同時,也拉開了全省法院開展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年活動的序幕。
為了檢查三項重點工作在全省法院的開展情況,一個月后,省高院組成四個檢查組,公丕祥親自率領由省法院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第一檢查組,于3月22日至27日在南京、鹽城、宿遷法院和江寧、東臺、沭陽三個基層法院分別召開座談會,聽取了中院和所在地法院三項重點工作情況匯報,征求地方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政法委等各方面以及所在地全國、省人大代表對人民法院開展三項重點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檢查組評價:南京、鹽城、宿遷三市法院圍繞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的工作部署,積極開動腦筋,創新工作機制,扎實有序在推進三項重點工作
在涉訴矛盾糾紛化解方面,三市法院都注重狠抓源頭預防、清理積案和訴調對接。南京中院充分發揮訴訟服務中心的職能作用,建立健全與公安、工商、衛生、農林、環保、工會、婦聯等方面的訴調對接機制,積極開展特邀咨審員、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調解協調,完善審判績效考評體系,強化涉訴矛盾糾紛主要指標的考核力度。鹽城中院健全目標引領機制,在省法院達標值基礎上,自加壓力,調高目標,同時強化立案過濾、訴前調解和信訪預防。宿遷中院在全市推行信訪預警預報制度。全市法院堅持把一些群體性、敏感性、政策性強的案件及時納入訴前協調程序。行政案件探索推行圓桌的庭審方式,促進行政糾紛的協調化解。此外,三市法院認真排查梳理信訪、執行積案,形成工作臺賬,同時注重邊梳理、邊化解,化解了一批信訪積案。鹽城中院還梳理建立了人民法庭的清案臺賬,東臺法院開通“12368”司法信息動態查詢服務系統。宿遷中院還在全市法院組織開展“雙比雙爭”辦案競賽活動,防止邊清邊積。
在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方面,南京中院會同市司法局制定出臺意見,構建了刑事審判工作與社區矯正機構對接的工作機制,建立了未成年被告人審前調查工作機制,同時大力推進“‘三個發展’司法服務點”建設。江寧法院開展院街共建、庭村共建、庭校共建活動,建立大學生村官到審判崗位掛職鍛煉制度。鹽城中院在全市法院部署開展審務“五進”活動,探索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消滅制度;堅持行政審判年報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案件聯合協調制度,同時建立審管提示等制度,深入推進法院管理創新。東臺法院還深入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又出聲”,行政首長出庭率連續兩年100%。宿遷中院積極推進“信息化促進 司法規范化示范點”建設,與市檢察院聯合制度下發《關于建立行政審判與行政檢察工作對接機制的意見(試行)》,確保行政案件依法受理、程序實體處理公正。泗洪法院還協調地方黨委將萬人訴訟率納入鄉鎮綜合考核,從源頭上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矛盾預防、化解工作。
三市法院還注重通過改進和加強司法建議工作來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南京中院圍繞詐騙犯罪、經濟轉型發展中民生法律問題、房地產群體性糾紛、民間高利貸、信息公開類行政案件等,開展調研,及時向地方有關部門提出對策建議。鹽城中院還將組織開展優秀司法建議評選活動。宿遷中院還實行司法建議扎口管理。
在推進公正廉潔司法方面,三市法院圍繞省法院的實施意見,大力開展反腐倡廉教育,積極開展向陳燕萍同志學習活動,注重加強司法作風和司法能力建設。南京中院針對領導干部執行力不強、司法行為不文明規范不嚴謹不細致、法官與律師和中介機構人員界限不嚴、說情打招呼和私自為當事人謀劃及違反“五個嚴禁”等突出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檢查組評價:全省法院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年動員大會召開以后,南京、鹽城、宿遷三市法院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圍繞省法院的工作部署,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貫徹落實
三市法院大力加強組織領導,將涉訴矛盾化解工作作為三項重點工作的重中之重,擺在院黨組重要議事日程,根據省法院《關于深入推進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實施意見》,普遍制定出臺實施方案,明確了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工作時限和工作責任。重點表現在:
——重視加強責任分解。三市法院普遍將化解工作責任分解到各部門,建立化解 工作考評辦法,納入部門和法官崗位目標考評。鹽城中院狠抓責任層層分解,建立重點項目領導責任制,推行爭先進位部門認標承諾制和全員工作責任制,制定責任分解表,做到人人有擔子、個個有壓力。
——積極開展積案梳理清理。三市法院按照省法院交辦的名冊,對本地涉訴信訪案件和執行案件逐案排查梳理,基本查清核準了兩類案件底數,登記造冊,普遍建立了統一的清案臺賬。各地堅持邊梳理邊清理,今年以來,已化解了一部分涉訴信訪案件和執行案件。鹽城中院還梳理建立了人民法庭清案臺賬,同時還自加壓力,調高清案目標,確保工作成效。
重視加強源頭治理。各地普遍重視加強涉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訴訟服務中心建設、訴前調解和訴調對接工作,不斷創新工作機制。鹽城中院組織全市各基層法院開展“審務五進”活動,泗洪法院協調地方黨委將萬人訴訟率納入鄉鎮綜合考評,從源頭上化解了一大批涉訴矛盾糾紛。
建立健全工作臺賬。三市法院全部按照省法院的通知要求,普遍建立了整齊美觀的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臺賬。鹽城各人民法庭還建立了轄區各鄉鎮涉訴矛盾糾紛分析年報臺賬。
總體而言,三市法院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工作組織領導有力、工作措施扎實、地方各方支持、工作成效初顯,開局形勢良好。
檢查組評價:三市法院在深入開展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過程中,開動腦筋,創造了一些新鮮的工作經驗,這些特色亮點值得在全省法院推廣
亮點一:工作責任分解督查制度。為強化工作落實,鹽城中院十分注重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監督檢查,實行月度報告制,要求各基層法院、市中院各審判業務部門于每月底都要對照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年度工作重點,向市中院黨組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凡任務未完成或未達到時序進度的,相關法院和部門負責人要向中院黨組說明原因,并提出相應改進措施和完成期限。
亮點二:人民法庭涉訴矛盾糾紛分析年報制度。今年年初,鹽城中院根據省法院的實施意見,建立人民法庭涉訴矛盾糾紛分析年報制度,要求全市各人民法庭通過對轄區成訴案件的分析研判及其他矛盾糾紛的摸排、調研,形成包括涉訴矛盾糾紛分析年報在內的分析報告,提出對策建議,為轄區黨委政府創新社會管理、科學民主決策提供依據。目前,該市各人民法庭按一鎮一報,全部形成了分析提交2009年報。泗洪法院也建立了這一制度。
亮點三:司法信息聲訊查詢制度。東臺法院與電信部門合作,開通了“12368”司法信息動態聲訊查詢系統,當事人可以通過電話、手機實時查詢案件審理進展情況,做到司法便民、利民。
亮點四:訴訟服務中心執行督促制度。東臺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置執行督促窗口,由專人在執行案件立案前以電話或信函的方式,督促被執行人及時履行義務。推行該制度以來,一部分案件的被執行人自動履行了義務,避免案件進行執行程序,從源頭上減少涉訴矛盾糾紛的同時,也節省了司法資源。
亮點五:訴警對接機制。東臺法院各人民法庭和轄區派出所聯手化解矛盾糾紛。警方通過法庭及時確認,使其協調糾紛所達成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法庭通過提前介入,更加全面掌握糾紛的動向,并在公安派出所設置了一道訴訟“過濾層”,從而將矛盾糾紛抓早抓小、解決在基層、化解在當地,真正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訴矛盾糾紛。
亮點六:判前、調前執行評估制度。白下法院構建“審判兼顧執行”的工作機制,制定該制度,要求審判法官在判決或調解前,以擬作出的實體處理方案為依據,對案件執行過程進行假想推演,進而從有利于實現裁判結果、減少當事人訟累、規范司法風險、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修正或調整辦案思路、辦案方法及裁判文書的寫作。
亮點七:大學生村官到審判崗位掛職鍛煉制度。江寧法院從2009年10月開始對全區214名大學生村官進行一次輪訓,通過掛任法官助理,參與案件調解、庭審、接待來訪、起草法律文書等多種培養形式,全面提升大學生村官的法律素養、綜合管理能力和做群眾工作的能力。這也是當前形勢下強化基層力量、提高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自我管理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