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春光:扎實開展訴調對接工作 力促涉訴矛盾糾紛有效化解
作者:龔春光 發布時間:2010-04-13 瀏覽次數:930
濱海縣地處蘇北沿海,現有人口116萬,為鹽城市第一人口大縣。近年來,在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不斷發生變化及江蘇沿海開發上升為國家戰略的背景下,濱海縣各類矛盾糾紛凸現,我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壓力大增。為有效應對這一司法難題,我院于2007年10月,與縣司法局聯合成立訴前調解服務中心,大力開展訴調對接工作。2007年,我院民商事案件受案數為3260件,較上一年度增長近50%;但自成立訴前調解服務中心后,民商事案件數量迅猛的增長勢頭得到有力遏制,其中,2008年為3119件,比上年度下降4.33%;2009年為3420件,比上年度上升9.65%,2010年第一季度為856件,與上年度同比下降4.36%,在鹽城市其他縣市區基層法院受案數均大幅攀升的情況下,我院民商事案件實現均衡收案。與此同時,我院民商事案件調撤率連續兩年達80%以上,并不斷攀升,今年第一季度已達87.02%,該項指標連續3年位居全市首位;2007年以來共化解各類上訪老戶案件23件,初信初訪解決率達96.32%。全院審判工作逐步呈現出調撤率上升、案件數下降、社會滿意度上升、涉訴信訪下降的“兩升兩降”良好發展態勢。
一、配強專門職能部門
在我院積極努力下,訴前調解服務中心被縣編委批準為我院獨立內設機構,作為負責全院訴調對接工作協調、管理與考核的專門職能部門和指導全縣訴調對接工作的專門部門。我院高度重視訴前調解服務中心的建設工作,在人力配備上,逐步將案件調撤率位居全院前列的法官充實到訴前調解服務中心,訴前調解服務中心的法官人數已由剛成立時的3名增加到8名,占審判一線法官人數的14.5%;在干部選拔上,重點向訴前調解服務中心傾斜,近三年來,訴前調解服務中心有4名干警走上院中層崗位,其中兩人為中層正職,通過用人導向促進訴調對接工作開展;在管理平臺上,劃撥專門資金,開發出《訴前調解案件管理系統》軟件,采用獨立的服務器,制作規范統一的訴前調解案號,訴前調解案件由訴調中心統一錄入,系統對訴前調解案件的辦理周期、調解成功率等進行統計分析,規范調解流程,加快辦案進度,避免以拖壓調現象,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
二、發揮訴前過濾功能
充分發揮訴前調解中心開展訴前調解工作的職能作用,所有簡易案件及疑難復雜、群體性、可能引發上訪的案件一律經訴調中心先行調解,2007年10月份以來,訴調中心已成功調處婚姻家庭、侵權等糾紛3142起。我縣縣委書記、縣人大主任王斌還專門囑咐一起上訪多年的相鄰權糾紛當事人到濱海法院訴前調解中心尋求幫助,最終使糾紛得到化解。在自身努力的同時,積極爭取縣委支持,出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向縣委政法委報告重大疑難復雜案件,通過縣委政法委協調,對涉及縣內其他單位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由縣委政法委牽頭組織召開涉案相關單位參加的聯席會議,共同研究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法,聯合進行調解,該補償救濟的案件,確保補償救濟到位,促進矛盾糾紛有效化解。
三、搭建訴調對接平臺
大力開展“法官進企業、進鄉村、進社區、進機關、進學校”活動,主動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在重點企業設立法官辦公室,建立勞動爭議糾紛聯合調處機制,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在鄉村設立“巡回審判點”和“訴前調解工作室”,構建覆蓋鄉、村、組三級聯動調解網絡;定期赴社區開展法律咨詢活動,引導社區居民通過多元途徑解決矛盾糾紛,促進社區和諧穩定;舉辦各種形式的行政執法專題培訓,邀請行政機關介入法院調解和執行工作,形成廣泛的和諧共建社會網絡;選派法官擔任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法律輔導員,舉辦多種形式的校園普法活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法官五進”活動已經成為訴調對接工作的重要平臺。
四、創新訴調對接載體
前移糾紛化解陣地,充分利用行業調解的優勢來化解矛盾糾紛,在金融、交通、工會等部門成立金融巡回法庭、勞動爭議調解中心、道路交通事故調解中心等專業化合議庭和調解中心,各部門為專門調解中心安排了辦公室,配齊各類辦公設施, 2009年以來,勞動爭議案件調撤率為86.25%,道交賠償案件調撤率為71.8%;針對我縣部分群眾信“訪”不信“法”的心理特征,在縣信訪局設立信訪接待窗口和信訪調解窗口,全面了解人民群眾訴求,與縣信訪局聯合化解糾紛,2009年以來初信初訪案件化解率達96.32%,成功化解進京赴省上訪老戶案件8件,連續兩年無新的涉訴信訪案件發生;在濱海港開發建設現場設立港區巡回調解服務點,成功調處涉港口建設案件92件,保障沿海開發順利進行;在全縣重點貧困村組設立通榆劉籪、濱淮長興、陳濤新灘等3個服務“脫貧攻堅”示范點,指導民調組織化解土地使用權、相鄰權等各類涉農糾紛,努力達到糾紛不出村、不出鄉,濱淮鎮東罾村實現連續3年“零訴訟”。
五、拓展訴調對接范圍
建立健全訴調對接網絡,不斷拓展訴調對接工作范圍。在我院提議下,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專門出臺《關于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落實“五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將法院的訴調對接與“公調”對接、“訪調”對接、“檢調”對接、“紀調”對接一起,成為全縣大調解網絡的五大組成部分。同時,在全縣5個重點鄉鎮成立5個訴前調解鄉鎮工作站,輻射周邊鄉鎮,整合致力訴調對接工作的社會力量,并逐步擴大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處范圍,從起初的以民商事糾紛為主,擴大至行政、自訴刑事案件及群體性事件,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均可進入訴調對接程序。由于贏得社會力量的支持,我院2009年以來受理的43件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全部以調解方式結案,涉案360多萬元賠償款項全部及時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