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司法是法官的一種職業信仰
作者:谷丹 發布時間:2010-04-08 瀏覽次數:1007
去年8月,我來到揚州生活和工作,短暫的一年讓我來不及盡知這里的一切,但崇尚歷史、追求文明的城市文化深深吸引著我,讓我憧憬著有一天也能徹底的融入這里,深深的扎根在這里。
我工作在人案矛盾相對突出的民一庭,同事和當事人是我每天接觸最多的群體。在這里,法官的潛能被最大限度的激發出來,他們樂觀積極、嚴肅謹慎、甘于平凡、樂于奉獻。有時候,他們因為案件調解成功奔走相告,那感覺就像是考了好成績而回家的天真的孩子;有時候,他們因為審判觀點上的分歧爭得面紅耳赤,那感覺就像是在指揮一場生死攸關的戰役;而更多的時候,他們是在默默無聞中夜以繼日地完成法官的使命,那感覺就像是被上了發條的陀螺無法停止。他們像許許多多的法官一樣周而復始的從事著在他們眼中最平平凡凡的工作,但卻在不經意間折射出當代法官忍耐壓力、直面挑戰的職業精神。
然而,我常常在思考,到底是什么讓這些承受著繁重工作的法官獲得了這樣一種時不我待的工作熱情,以至于永不懈怠、無怨無悔?又是什么讓這些每天和誘惑相對的法官造就了那樣一種百毒不侵的職業操守,以至于心如止水、百煉成鋼?我想,這一切都源于法官的職業信仰。
如果說電視劇《潛伏》里,余則成拿著左藍抄寫的《為人民服務》的文章激動朗讀的畫面是導演在表現主人公樸素而高尚的共產主義信仰,那么為民司法無疑就是我們每一位法官所展現和應當持有的一種職業信仰。然而,這樣一種職業信仰的樹立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實現的,以我這樣的大學畢業生為例,走出校門的時候我們確立的是法律至上的觀念,重視法律勝于一切,為民司法還只是一個空洞的概念。所以,在很大程度上,為民司法的職業信仰是要在耳濡目染、用心體會的過程中逐漸樹立起來的。
在民一庭工作的經歷,讓我深刻感受到為民司法其實并不是空話套話,法官每天的工作幾乎都圍繞著為民司法這一主題,它真真切切的體現在法官的言行舉止和司法行為中。要樹立起為民司法的職業信仰,就要求法官對人民地位有正確的認識、對審判工作有準確的定位,更要對人民群眾有最真誠貼心的關愛。在司法實踐中,法官會接觸到形形色色的當事人,有些人很蠻橫,他們無禮地攪擾法庭;有些人很固執,他們聽不進法官的任何輔導和解釋;有些人很無知,他們甚至稱法官為律師。法官也是普通人,遇上這樣的當事人的確很難溝通,但他們中的大多數還是敬畏法律相信法官的,只要我們多做換位思考就能理解當事人的疾苦,化解與當事人之間的隔閡,發現為民司法的職業信仰的樹立是多么的重要。
在活生生的人民的世界里,法官與人民唇齒相依,人民需要法官利用審判、執行權保障其權益,而法官同樣需要人民這一載體實現個人價值與社會價值的終極統一。很多時候,當事人的無助會讓法官感受到審判、執行工作的重要性;當事人期待、信任的眼神會讓法官心中燃起為民解憂的責任感;當事人溫暖的道謝會讓法官體會到審判、執行工作的神圣和光榮。正是因為有了人民,法官的工作才有了歸依,事業的崇高才得以顯現,這一切因為人民,這一切也必須為了人民。
為民司法是當代法官的職業信仰,當信仰形成,我們就會像英勇的戰士一樣獲得奉獻一切的勇氣,獲得戰勝困難的力量,讓頭上的國徽更亮,讓心中的天平更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