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助力社會管理創新起步快措施實
作者:婁銀生 王 成 發布時間:2010-04-06 瀏覽次數:2078
“簽訂共建協議,建立工作站,指派法律指導員,與地方黨委共建全市重點建設項目‘保健站’。”這是
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的三項重點工作和王勝俊院長提出的“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既是司法審判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司法機關承擔的一項重要社會責任”的要求,江蘇高院迅速制定下發了《全省法院促進社會管理創新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主要任務和工作安排。南京法院通過進一步完善公開知情機制,落實審判執行公開制度,健全司法查詢系統,推進裁判文書上網等工作,深入促進了司法民主建設;蘇州法院通過與140余個基層組織建立了共建關系,深化了“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共建活動;無錫法院通過構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構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構建民意收集吸納工作等六項機制,增強了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長效性;揚州法院通過向相關單位和部門提出內容涵蓋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完善社會公共服務措施、化解法律風險等各個方面的司法建議313份,為社會管理創新注入了司法動力;鹽城法院通過拓展行政審判職能,探索“一二三四五”行政審判工作模式,有效推動了行政領域的社會管理創新;金湖法院通過延伸到全縣26個機關部門、11個鎮118個村(居)、60個骨干企業和11所中小學,創新了“兩聯一掛”司法服務活動的社會管理載體;南通通州法院積極回應南通家紡業發展對司法保護的需求,打開司法新空間,積極促進家紡產業管理創新等。
據介紹,為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全省法院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公丕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細化的目標,力圖通過制訂工作方案、豐富工作載體、細化目標任務、加強工作考核,確保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扎扎實實的向前推進:第一要抓住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根本;第二要構建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載體;第三要突出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重點;第四要完善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機制。記者了解到,根據江蘇流動人口特大的省情,江蘇高院要求,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訴訟服務的審判網絡,蘇南、蘇中流動人口較多的市、縣(市、區)探索建立流動人口巡回審判點,加大對流動人口的司法保護力度,切實維護城鎮化進程中失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有關社會管理行為的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