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愛”洗滌受傷的心
作者:商東 吳小紅 發布時間:2010-04-01 瀏覽次數:1062
“孩子,剛才法院從挽救、關愛你出發,依法判決你拘役4個月。你很快就要回到社會,雖然還未成年,但是一定要更加懂事,因為你的家庭很特殊,不僅父親生病去世,而且母親多年杳無音信,爺爺奶奶撫養你是多么不容易啊!你要體諒他們,出來后千萬不能再做違法的事,不要再向爺爺奶奶要錢用了,好好學門技術找份工作,如果有困難找我,這是我的電話號碼、、、、、”。圖為
在全國首家成立少年案件綜合案件審判庭,榮獲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的天寧法院,針對涉少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經常不到庭,未成年人在庭審過程中孤立無助的問題,多年前引入“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聘請學校退休老師、退休的司法工作人員等作為 “合適成年人”來參與庭審、參與幫教。“合適成年人”作為臨時家長,在庭審過程中可以給予未成年人必要的心理輔導和慰藉;作為法律家長,可以給予未成年人全面的法律指導和幫助。近兩年來聘請的合適成年人已對12名失足未成年人進行了幫教,并使他們全部走上了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