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不斷創新“訴調對接”機制,促進和諧司法成效顯著。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調撤率保持高位運行,基層法院調撤率連續4年位居全省第一。去年,全市法院收案增幅同比降低12.45%。訴訟調解機制全面優化,近4萬件民商事案件調撤結案,調撤率上升到74.6%;申訴、申請再審案件同比減少31.09%,當事人服判息訴率明顯提升。

 

      南通法院形成了訴調對接工作“三專”機制,即:形成了專門機構、專職人員、專業調處,成立“訴調對接”辦公室,配備精干力量,獨立建制。在兩級法院立案庭設立“社會矛盾訴前調解中心”,實現“訴調對接”工作日常化、規范化運行。出臺《“訴調對接”工作考核辦法》,制定百分考核制度,設置了包括調解撤訴率、即時履行率、涉訴信訪發生率等15項績效指標在內的“訴調對接”綜合評價體系,對“訴調對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方位分析評估,將考核范圍延伸到訴前、訴中、訴后各個階段,拓展到立案、審判、執行等各部門。每月動態考核,定期通報,并將考核結果載入法官業績檔案,作為審判績效評定的重要依據。法院與縣、鎮、村三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建立了對接、協作關系。聘請工會、婦聯、公安等22家單位為特邀調解組織,在交警大隊、醫患和勞資糾紛調處中心等建立32個巡回審判點。設置鄉鎮、街道訴調對接工作站,法官聯系點,推廣“法官掛點鎮街”活動,加強對糾紛的排查和預警。全市法院還設立立案導訴臺、案件速裁庭,積極引導糾紛流向大調解機構,同時確保當事人不愿調或調解不成的案件快速回流至訴訟渠道。去年以來,法院共培訓調解人員22萬多人次。在法院提前介入、傾力配合下,涉沿海開發的洋口港LNG項目鋼筋網滑落重大傷亡事件,在訴前得到解決。海安法院李堡法庭審判員曹鳳剛,在“調解十法”的指導下,全年共審結民事案件390件案件,調解、撤訴率達96%,所結案件中無一起上訴、涉訪。

 

 

      點評: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深入和發展,各種矛盾錯綜復雜,民事糾紛案件量急劇增長,建立多元化的、追求以疏導為理念的社會矛盾解決方式,勢在必行。

 

 

      現階段如何規范完善訴調對接工作,使訴訟調解與大調解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形成整體合力,是亟須解決的問題。

 

      南通法院在推進訴調對接專業化建設中做了有益的探索,他們建立健全了統籌規劃、組織保障、整體推進、監督考核等工作,使訴調對接工作能積極生動、富有成效地開展,并能在人民群眾中扎根。

 

      實踐證明,法院借助人民調解的工作平臺,大量矛盾糾紛得以化解,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得到維護,同時,訴調對接依托法院案件審理的權威性,發揮人民調解簡捷、經濟的優勢,使得訴訟、民調相互借力、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實現民事審判工作和人民調解工作的兩加強、兩提高。

 

      南通法院的實踐還證明,用人民法院司法確認的方式對人民調解工作進行法律支持,可以充分調動人民調解組織、行政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的積極性,發揮他們的資源優勢,促進案件優質高效結案,縮短了當事人解決糾紛的時間,降低了解決糾紛的成本,也減輕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壓力,促進了法院的辦案質量和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