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上午,吳江市人民法院在大法庭開庭審理該院建院以來被告人數最多的一起刑事案件。劉堂海等23名被告人因犯聚眾斗毆、故意毀壞財物罪接受審判,被告人席站成長長的一排。辯護人席上是23名被告人聘請的23名辯護律師,不得不分成四排就座。

 

23名被告人都來自江西省武寧縣,都是老鄉,有的還是親戚,分別是廣州兩家裝飾公司吳江分公司的員工,從事家裝工作。年紀最大的將近五十,年齡最小的還不滿18歲,還是未成年人,其中90后就有4人。

 

市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去年1118日下午,被告人劉堂海及熊平(另案處理)因其公司員工張林的問題與另一家裝飾公司的項目經理周某發生糾紛,雙方約定當晚在吳江市松陵鎮奧林清華西區西門口解決。當晚,被告人劉堂海、熊平伙同被告人余劍糾集被告人熊仁農、劉堂亮等人與被害人周某糾集的被告人周平會、余小勇等人,在奧林清華西區西門口持械斗毆。在斗毆過程中,熊平持單刃水果刀將周某胸背部刺傷,致其血氣胸、大失血,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被告人林顯華等3人分別受了輕傷和輕微傷。斗毆結束后,被告人劉堂海等人還采用持斧頭、抽屜導軌、棍子等工具,將停放于現場的1輛東風風行商務車砸壞,造成損失5000余元。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劉堂海等23名被告人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同時又故意損壞公私財物,其行為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一款第(二)、(四)項、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定,應當分別以聚眾斗毆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由于此案涉及的被告人數眾多,庭審將持續12天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