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8時,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級法院院長公丕祥,全國人大代表、靖江市法院江陰園區人民法庭副庭長陳燕萍應“兩會”新聞中心邀請,結合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就司法保障民生問題與網民在線交流。兩個多小時的直播時間里,兩位代表就廣大網民通過人民網、新華網、中國網、央視網、中國廣播網、國際在線、中國人大網、法制網、中國經濟網及中國新聞網等10家網站的“代表在線”專欄提出的問題,進行精彩互動。以下是網友與兩位代表的部分問答。

 

 

  暢通民意表達渠道

  中國網網友:對于一些情節較為簡單的民事案件,如勞動爭議等,能否考慮引入公眾評議機制,或是構建公眾評議的平臺?

 

  公丕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工作報告中專門談到了,過去一年全國各級法院在加強民意溝通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屬性,在法院工作中,加強和改進民意溝通工作,密切司法與人民群眾的聯系,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有利于更好地實現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近年來,江蘇法院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蘇省委的部署要求,努力構建民意溝通的表達機制,不斷暢通民意溝通的表達渠道,通過多種形式來加強訴訟民意的運用和法律工作。比如說聘請了特邀監督員,對法院工作加強日常監督,還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來旁聽典型案例的審理。同時在勞動爭議、婚姻家庭案件這樣一些民事案件中,也得到了工會、婦聯等組織的大力支持。他們派出特邀調解員,來參與勞動爭議、婚姻家庭案件的調解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通過加強司法審判過程中的民意溝通和民意交流,我們的司法公信力得到了明顯提升。

 

                              三不原則回避“人情案”

 

  中國廣播網網友:工作中有沒有遇到過親朋好友說情關照某案子?

 

  公丕祥:我到法院工作今年是第九年了,我可以實事求是地告訴這位網友,這么多年來,親朋好友給我打招呼,要求關照案件,雖然不多,但是也是有的。對這樣的情況,我一般是這樣掌握和處理:如果他們是打電話來反映情況,反映一些個案的處理,我就要求他們按照有關的法律程序反映情況;如果他們是來信反映,我就一律將案件轉交我們法院的督查部門,由他們依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處理。在這個過程中,我從來不過問、不干預、不打聽這些案件的處理情況,包括案件審理過程。所以,這樣做的結果,應當說,絕大多數的親朋好友都能夠給予理解。但是,說實在的,也有一些不理解,還是有些意見,但是我認為,這樣做是恰當的。

 

                               不做“貴族式”法官

 

  法制網網友:如何理解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和法官個人的司法能力這二者的關系?

 

  陳燕萍:民生司法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出來的司法理念。去年全國法院開展了人民法官為人民的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今年仍要繼續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貫徹落實民生司法的這一司法理念的具體行動。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與法官個人的司法能力是整體與個體的關系。一個法院的每個法官個體的司法能力提高了,那么這個法院整體的司法能力就提高了。但這不是簡單的相加,要形成整體的力量,這里我想法院的黨組是關鍵,黨組要有凝聚力、戰斗力。我在具體工作中,從三個方面來提高司法能力:一是提高政治能力;法官要講政治,要講大局。執法理念上要堅持司法的人民性,為民司法、服務大局。法官是人民的法官,用好手中的權力為民服務,促進社會和諧。法官也不能高高在上,做“貴族式”的法官,要深入到百姓之中,為民解憂,做百姓信服的好法官。二是加強業務學習。有句俗話說,活到老,學到老,1988年我進法院,先后學習了法律大專、法律本科,平時也非常注重經常性的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和業務能力。三是在實踐中探索符合國情、適合社情民意的司法方法。

 

  王勝俊院長提出的司法能力、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落實在具體審判實踐中也就是司法方法。我在工作中不斷探索、不斷實踐,也形成了一套工作方法,也就是以我的名字命名的“陳燕萍工作法”,我處理的案件當中,調解結案率達到了70%以上,婚姻家庭案件調解結案率可以達到90%。基本上都能做到案結事了人和,老百姓對我這種工作方法也比較認同。處理案件過程當中,雙方當事人都很信服。

 

                              落實執行救助專項資金

 

  法制網網友:法院判決之后的執行情況如何?被判賠償的責任人如果確實沒錢怎么辦?

 

  公丕祥:在司法實踐中,如果義務人不能夠及時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確立的義務,權利人在法定期限之內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都要進行審查立案,立案之后交給法院的執行機構依法強制執行。江蘇法院2009年共受理各類案件93萬多件,其中執行案件占了相當一部分,達到了261075件,結案250930件,其中實際執行到位結案178068件,占了70.96%,執行到位標的金額達到了361.44億元。

 

  對暫時無法執行到位的案件,如果權利人因此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在這個情況之下,就啟動執行救助機制。江蘇法院從2003年開始進行探索,各地法院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陸續建立了執行救助的基金制度。到目前為止,江蘇法院共落實了執行救助的專項資金達到了9321萬元,對34021件案件的特困權利人給予了執行救助。另外,去年開展的執行清理積案的過程中,江蘇法院通過政府的財政撥款的主渠道,一共落實了執行救助資金達到了3000多萬元,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一些社會矛盾糾紛,也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