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障民生問題
作者:張慶水 發布時間:2010-03-15 瀏覽次數:1992
記者 今天,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邀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和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陰園區人民法庭副庭長陳燕萍,就司法保障民生問題與網民在線交流。公丕祥代表和陳燕萍代表回答了法制網網民的問題。
當公丕祥代表回答法制網網民關于執行難的問題時說,江蘇省法院系統在司法審判實踐中,對暫時無法執行到位的案件,如果權利人因此導致生活特別困難,法院系統就會啟動執行救助機制。江蘇法院系統從2003年就開始進行探索,各地法院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陸續建立執行救助基金制度。另外,去年開展的執行清理積案的過程中,江蘇法院通過政府的財政撥款的主渠道,一共落實了執行救助資金達到3000多萬元。
當陳燕萍代表回答法制網網民關于“她是如何提高司法能力”的問題時,陳燕萍說,法官個體司法能力提高了,那么這個法院整體的司法能力就提高了,但這不是簡單的相加。我在具體工作中從三個方面來提高司法能力:一是提高政治能力。法官要講政治,要講大局。執法理念上要堅持司法的人民性,為民司法、服務大局。法官是人民的法官,用好手中的權力為民服務,促進社會和諧。二是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和業務能力。三是在實踐中探索符合國情、適合社情民意的司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