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燕萍:從重從嚴懲處拐賣兒童犯罪

 

  陳燕萍是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陰園區法庭副庭長。

 

  1996年春,她主動申請到案子多、任務重、條件比較艱苦的基層人民法庭工作,一干就是14年。

 

  14年來,她共審理了3100多件案件,調解率達70%以上,其中婚姻家庭案件的調解率更是高達90%,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引發上訪。十多年來,她所獲得的數十項榮譽,就是對她扎根基層、默默奉獻的最好詮釋。

 

  2008年年初,陳燕萍又多了一個身份———全國人大代表。

 

  “從當選的那一天起,我就切實感受到了人大代表所肩負的沉甸甸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陳燕萍說。

 

  參加代表視察和小組調研,是人大代表履職的重要方式。兩年多來,盡管日常工作十分繁忙,但她合理調配時間,積極參加全國、省、市三級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執法檢查、視察和專項工作調研等各項代表活動,并兩次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

 

  在調研、視察的基礎上,陳燕萍在大會期間,積極提出議案和建議。在她參加的3次人大會議上,提出的建議、議案內容涵蓋了立法、民生等多個方面。

 

  今年的人大會議上,陳燕萍又提出兩個建議:從嚴從重懲處拐賣兒童犯罪和建立特困群眾執行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