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惠山法院審結一起利用解碼器盜竊轎車案件
作者:紀以超 金語 發布時間:2007-12-06 瀏覽次數:1280
本網無錫訊:近日,無錫惠山法院一審審結一起被告人利用在網絡上購得的解碼器進行盜竊轎車并在網絡上銷贓、收贓的案件。
被告人陸某平時無業在家,基本靠上網打發時間,在上網與他人聊天過程中,陸某獲知利用特殊解碼器可以開啟汽車鑰匙。在好奇心的驅使下,陸某花一萬多元購買了解碼器,隨后在2007年1月?3月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里,陸某在本市惠山區多次盜竊轎車,物品價值合計人民幣198500元。陸某盜得轎車后,馬上到熟悉的網站上發貼尋找買家,迅速出手贓物。被告人朱某、李某、謝某通過網絡獲知這些信息后,明知轎車是他人盜竊所得贓物,仍數次低價收購或介紹他人收購。由于朱某等三人在進行收贓、銷贓時均通過網絡進行交易,買家信息難以掌握,給公安部門追贓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致使失主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陸某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朱某、李某、謝某等人的行為已構成銷售、收購贓物罪。根據四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法院依法作出了十一年六個月至二年九個月的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