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丈夫向妻子隱瞞家庭共同財產,妻子離婚后發現提起訴訟要求分割。1129,邳州法院判決被告賈某在存入銀行的6萬元中歸還原告李某3萬元。

20075月,家住邳州市八義集鎮的李某向法院提出與丈夫賈某離婚訴訟后,賈某遂將做生意賺來的6萬元瞞著妻子存入銀行。同年6月,經法院調解無效,判決李春華與賈顯成離婚,夫妻家庭共同財產進行了依法分割。今年1116日,李春華得知賈顯成在離婚前隱瞞6萬元共同財產后,遂將賈某訴至法院,要求對此款依法進行重新分割。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離婚時,被告賈某隱瞞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在邳州某銀行6萬元存款的事實,原告發現后,請求依法分割,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