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群眾認同的態度傾聽訴求、用群眾認可的方式查清事實、用群眾接受的語言詮釋法理、用群眾信服的方法化解糾紛”,短短48個字詮釋的陳燕萍工作方法,在虎年新春伊始,成為了廣大政法工作者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中的開局之篇。

 

  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溫情接待、耐心傾聽、換位思考”成為了陳燕萍真心貼近群眾的基本方法。

 

  溫情接待。一張笑臉、一杯熱茶、一聲問候,不僅可以架起與當事人溝通的橋梁,驅走當事人心中的忐忑和畏懼,又以親和溫情的態度澆滅當事人的怒氣,還可以使當事人理智、冷靜地參與訴訟。

 

  耐心傾聽。把耐心傾聽作為溝通交流、發現真相、辨法析理、調解解決的基礎,有效尋找解決糾紛的突破口,不僅可以讓當事人宣泄情感,消除抵觸情緒,重新回歸理性,還可以對當事人的主張進行整理,發現訴訟的真實目的,引導當事人在法律框架下合理表達訴求。

 

  換位思考。從原被告雙方的立場、角度認識問題,當事人就會覺得法官處處為他們著想,很容易作出讓步,接受調解方案。訴訟成本論是陳燕萍運用換位思考方法化解糾紛的典型做法。

 

  用群眾認可的方式查清事實

 

  陳燕萍堅持能動司法理念,通過指導當事人舉證,適度深入調查取證,嚴格審核證據,盡最大可能查明案件事實,使法律事實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觀事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指導舉證。法官應當合理行使釋明權指導當事人舉證。對舉證能力較弱的當事人不是簡單的以證據不足駁回訴訟請求,而是根據當事人的陳述和現有證據發現當事人可以提供但未提供的證據,提示當事人予以提供,進一步查明案件真實情況。

 

  深入調查。法官不能簡單地“坐堂問案”,而是應當深入到群眾當中走訪。尤其在處理農村地區相鄰關系糾紛、農村房屋買賣糾紛、農村承包合同糾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等案件時,要堅持帶案下訪、現場必去、群眾必訪、就地調解。

 

  嚴格審核。堅持對當事人提交的證據嚴格進行審核,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和一絲疑點。辦案時注意細心觀察當事人的面目神情、心理狀態、言詞陳述的前后變化,憑借細膩的審視和查證,在形式證據的迷霧中辨清案件事實。

 

   用群眾接受的語言詮釋法理

 

  “譯解法律、類案引證、引理入法、以理補法”是陳燕萍以群眾語言釋法析理的基本方法。

 

  譯解法律。法官辦案,只有把法律語言轉換成符合法律精神的群眾語言,使群眾聽得清、聽得懂、聽得明,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實現糾紛的妥善解決。

 

  類案引證。陳燕萍善于引用自己曾經審理的類似案件或者其他法官審理過的類似案件作為調解工作的有效手段,既增強了工作的針對性和說服力,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同案同判”的結果大大增強了法院工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引理入法。陳燕萍重視借助當地群眾公認的習慣情理和善良風俗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用老百姓心中的一桿秤來闡述這種“民間法”,用群眾的方法解決群眾的問題,有效化解矛盾,促進鄉村和諧。

 

  以理補法。法律的原則性、滯后性決定了其無法兼顧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更無法完全解決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陳燕萍善于發現蘊藏在人民群眾觀念中的智慧,并大膽地運用于司法實踐,在填補法律真空的同時,取得了群眾信服的良好社會效果。

 

  用群眾信服的方法化解糾紛

 

  “雞毛蒜皮”的民事案件看似簡單,若處理不當就會使矛盾擴大化,甚至導致“民轉刑”。陳燕萍運用“真情調解、調判結合、合力化解”的基本方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法理情之間尋求最佳結合點,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

 

  真情調解。社會除了以法律規范人們的行為外,很重要的就是以道德、情理維系,婚姻案件有舊情,贍養案件有親情,鄰里糾紛有鄉情,欠款糾紛有友情,道賠案件有同情。即使案件不能以調解方式結案,一樣要做到以情動人,以理感人,以法服人。

 

  調判結合。不僅要善于以調解的方式化解糾紛,即便是其以判決方式審結的案件也能夠做到“原告放心、被告信服、群眾滿意”。

 

  合力化解。法官需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充分發揮黨群關系“連心橋”的作用,形成合力化解矛盾。

 

  案結事了人和。按照能動司法的要求,只有想當事人之所想,急當事人之所急,做法外之事,行利民之舉,才能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

 

  法制日報泰州(江蘇)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