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姜院長:您好!在您的親自過問下,在貴院執行局同志們的努力下,欠債人(被執行人)上海某公司拖欠我們兩年多的欠款終于追回來了,在此,我們特向姜院長及執行局的同志們表示衷心感謝!……姜院長對一個不曾相識又從未見過面的普通老百姓的來信給予如此重視,我們當事人深為感動!再一次的謝謝您! 當事人李文昭”

這是20081225,常州中級法院院長姜洪魯在院長電子信箱里收到的一封感謝信。當事人李文昭的這封表揚信,透著真情和感激,姜洪魯院長看完后,嘴角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拿出了院長信箱辦理登記本,在李文昭案件那頁上寫上批注,“當事人對執行局工作的表揚和感謝,望執行局在工作中更加地努力,取得更好的群眾滿意度。”寫完后,姜洪魯院長不由回想起二個月前,也收到過李文昭一封信,但那卻是封投訴信。

當事人李文昭究竟為何投訴?這還要從一起曲折的案件執行說起,2007年底常州中級法院的一份民事調解書,確定了李文昭等三人對上海某公司的財產權利,因被執行人上海XX公司未能自覺履行法定義務,本案進入執行程序。執行中發現被執行人將其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溧陽市鄉下一個80多歲的老太,公司地址也轉移到上海遠郊的一所破舊的小屋內,公司因此便再無其它可供執行的財產。更為囂張的是,被執行人在原公司名中加了2個字,申請注冊了新公司,仍在原址辦公,很顯然被執行人熟知法律,并事先有準備有預謀。該案件承辦人雖然三赴上海,但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徐某就是避而不見,最后連法院的信函也因查無此公司被退回,執行陷入困難境地。而此時被執行人竟向本院及上級法院有關部門檢舉指責承辦人辦案不公等問題。

由于種種原因未得到執行款的李文昭等人也通過常州中級法院在媒體公布的院長信箱直接向姜洪魯院長告狀,姜洪魯院長對案件十分重視,當即要求執行局認真分析研究案情,迅速制定行動方案,并限定執結期限。執行局很快便組織精干警力,20081015,由執行局領導帶隊一行七人驅車兩輛再戰上海。第一天,在當地法院的配合下,執行人員前往多個被執行人經常出沒的場所進行摸底,并派人去當地工商所查找被執行人變更原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一系列相關資料。在準備充分后,第二天早上六點,執行人員便在被執行人辦公樓附近守候。早上八點,被執行人徐某大搖大擺走進辦公大樓。執行人員兵分三路,對辦公大樓實施了包圍,大樓樓梯、電梯入口、地下停車通道處都分別有人把守。一名著便服的執行人員,以咨詢業務為由向被執行人公司的員工打聽徐某所在。才進公司大門的徐某很是“機靈”,聽到外面有陌生人來訪,便腳底抹油準備開溜,偷偷從另一個辦公室出去直奔電梯,恰好被守在電梯處的執行人員逮了個正著。

被執行人徐某見到突如其來的常州中級法院執行人員時非常驚訝,百般抵賴,于是執行人員在當地法院同志的配合下,將其強制帶走。談話中,被執行人還企圖以公司法人已變更為由,妄想推掉之前一切債務蒙混過關。

再狡猾的狐貍也斗不過好獵人,執行人員會心一笑,向被執行人徐某出示了三份證據,其一是20081月常州中級法院該案啟動執行程序的文書;其二是被執行人徐某2008414的檢舉信;其三是被執行人原公司2008421在工商登記變更法定代理人的文件。“你變更法定代理人的時候似乎晚了點啦!421日前企業法人可還是你哦!你說這之前的債務是不是還和你無關啊?”執行人員用調侃地口氣問道。

面對桌上一系列的證據,被執行人徐某徹底傻眼了,老老實實地承認了錯誤,并在當天現金支付了第一筆執行款,并承諾其余款項將在二個月內付清,同時對其向本院及上級法院有關部門失實檢舉一事做了解釋和道歉。

二個月后,李文昭被通知到法院領取最后一筆執行款,他激動地說,“二年多的欠款,法院二個月就全額執結了,能有這么快,我做夢都不敢想。說實話,我當初寫投訴信,只是圖個口舌之快,言語不當的地方,還請多包涵。回去后,我一定要寫封感謝信到院長信箱表達我的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