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應善于與人溝通
作者:曹士平 發布時間:2007-11-13 瀏覽次數:1440
國慶節前夕,政治處陳主任親臨我的辦公室,交給我一本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的內刊《海潮》,指著第40頁上的《一名老法官關于溝通的檢討與經驗》一文,鄭重地吩咐:“你把這篇文章學一下,寫個體會;8號一上班,就把書還給我。”當晚,我抱著《海潮》把《一名老法官關于溝通的檢討與經驗》看了又看。看罷,不禁心潮澎湃,久久難以成眠。
《一名老法官關于溝通的檢討與經驗》的作者是全國杰出法官代表宋魚水同志。今年40歲的宋魚水工作業績十分驕人,但其筆下語言卻極為平和樸實,充滿愛心與期望。她現在是海淀區法院民五庭(原知識產權庭)庭長,卻從“溝通”的視角“檢討”自己,并真誠地提出三條“溝通”經驗。這些,令38歲的我讀后面紅耳赤。因為,在“溝通”上我曾一錯再錯,甚至還固執己見。
2005年秋,我承辦的一件法律關系極為簡單的贍養糾紛案被二審改判,年終院質委會將該案定性為錯案,全院通報,還被扣了200元獎金。為此,我既惱又羞了很長一陣,心中很是不平??質委會事先沒有聽取我的申辯,定我錯案的理由不充分。其實案情真不復雜,原告是個年近七旬的患病老嫗,老伴去世多年。她共有兩子一女,均已成家。長子從安徽往江蘇販賣牛肉,經濟條件不錯;排行老二的女兒一家在廣西南寧生活,女兒是個律師,女婿是地質礦產院的工程師,家庭條件優越;小兒子則不務正業,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因盜竊被法院判了8年,出獄后不久老母親幫其娶妻生子,但2005年春又與他人在揚州搶劫被抓(庭后被證實)。一直與小兒子生活的老嫗在小兒子被抓后,為生活瑣事與大兒媳發生矛盾,遂把長子告上法庭,打起贍養官司。法庭上,老嫗提出由于次子被抓走了,要求長子承擔其一半的生活費、醫療費等(另一半由女兒承擔),而長子則辯稱弟妹均有贍養義務,只同意承擔三分之一的費用。考慮到執行效果,我沒有當庭宣判,想冷一下再組織調解。當晚我打電話給老人的女兒,希望她能從中調和,女兒很爽快,她表示愿意承擔母親的全部贍養費用,或者把母親接過去生活,但覺得兄嫂有些忘恩負義。過了三四天,我把雙方當事人再次通知到法庭進行調解,但任憑怎么勸說,雙方都不肯讓步,于是我當庭判決被告承擔原告三分之一的贍養費用。第二天一大早,老人的弟弟趕到法庭,送去一份揚州中院一審刑事判決書,該判決書認定老人的次子犯搶劫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之后,老人對贍養案件提出上訴,泰州中院認為老人次子事實上無法對母親盡贍養義務,故改判由長子承擔二分之一的贍養費用。
被定為錯案后,我提出在我作出一審判決時,原告次子被判死緩的事實,僅有原告的口頭陳述,原告在指定的舉證期限內并沒有舉證;況且經事后向揚州中院求證,在泰州中院作出終審判決前,原告次子搶劫案尚在省高院二審之中(盡管最后裁定維持了原判),根據刑法無罪推定原則,其時原告次子罪刑尚不能確定。因此,無論從民事訴訟證據規則,還是從無罪推定原則分析,贍養案件的一審判決均無違法之處。所以,一段時間內我都耿耿于懷。
現在讀了宋法官的“檢討”后,我幡然醒悟??“他們不體諒當事人是態度問題,但昨天認識到,不是態度問題,是態度之外的經歷、經驗、能力問題”(宋法官語)。是的,作為出身于農村的我來說,“進入法院”大門后,十幾年又一直呆在老區法庭,對農民的感情十分濃厚,不會耍態度,但怎么連一件簡單的贍養案還判錯了呢?答案就在“態度之外的經歷、經驗、能力問題”,說到底,就是缺乏與當事人的溝通藝術。試想,如果那位原告老人提出因小兒子被抓所以要求長子承擔一半費用時,我重新指定一個舉證期限,或者查明老人提供的證據線索與揚州中院聯系一下,然后中止訴訟,那么結案效果肯定就不一樣了。正由于我當時沒有這樣的意識,所以沒有與雙方當事人溝通,沒有與當事人的近親屬或當地派出所溝通,也沒有與揚州中院溝通。不溝通,當然容易犯主觀主義。如今,我反思后氣順了??作為一名法官,被定了錯案后尚心存不快,那么當事人接到一個不當判決,心里怎能愉快又怎能服氣呢?又豈能抱怨其上訴上訪呢?!所以,法官應懂得溝通的藝術學問,學會與當事人換位思考。
除了要會與當事人溝通外,法官還要善于跟領導和同事溝通。宋魚水法官在文中說:“事實上,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習慣,同代人也有個性化的習慣,對習慣越了解越有利于開展與同事們的工作和法官對當事人的工作,這就是善解人意的工作。”我進入法院十五六年了,也已近不惑之年。過去有段時期,我一直認為自己運氣差,其實不然。
記得九十代初剛從學校畢業時,我曾躊躇滿志,意氣風發,不甘平庸,渴望進步。然而,后來一路的坎坷擊碎了我的幻想。剛拿到報到證時,聽說讓我到人手緊缺的經濟庭當書記員,可等了一段時間,卻讓我去了顧高法庭。這一去不要緊,讓我從20出頭趟過30出頭,其間換了三任院長、四任庭長。羞人的是,那十多年,我竟沒機會乘過一次飛機、火車,與初任申壽玨師傅僅出過三次差,都是為同一起重婚案到上海郊區取證、緝拿被告人,這也是我到過的最遠的地方。但坐井觀天的我卻用雙腳把法庭所轄6個鄉鎮144個自然村丈量了好多遍。在那4萬天,苦點累點倒不怕,怕就怕得不到理解。曾數次請求換個庭室,但屢屢受挫。長期的一庭生活造成無數的尷尬,例證之一??小孩上幼兒園在城區連個熟人都找不著。于是,我打心里對有些領導不解。2002年底終于挪了一下窩,到了行政庭,關系順暢了,眼界開闊了,心情好多了,也有了些“運氣”??1年內通過自考取得南大法律專業本科畢業證,2年內通過國家司法考試,3年內得到任用,4年內被招錄為蘇大法碩在職研究生。05、06年,同崗同位法官業績相比均獲綜合第一。
說句心里話,對03年前后兩段時期的我??我曾困惑不解:前十多年似乎在檔案里過的,有些人還不相識;近幾年逐步為大家所了解。這是為什么?讀了《一名老法官關于溝通的檢討與經驗》后,我終于找到了答案:過去我總是按照年輕人的做事標準來對待老庭長們部署的工作,而兩任老庭長又有他們那一代人的習慣定式,結果上下之間不能形成同頻共振;“進城”后,我有機會向機關里的同事們學習做人做事的好方法,結果領導滿意了,自己心情也好起來了,盡管在法庭時患上了令人討厭的肩周炎。
專家認為,溝通就是人們相互之間交流思想、情感,以建立、鞏固人際關系的過程。溝通是架在人們心靈上的橋梁。現代社會溝通行動理論強調,必須致力建構一個可溝通的社會,才是化解社會沖突,走出消極悲觀的出路。
《禮記》云:知其心,然后能救其失。只有用心溝通才會縮短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感受到生活的和諧與美感。嚶嚶其鳴,求其友聲,呼出自己的心聲,不失為人的一種進取與自信。因為缺乏溝通,我曾苦悶不已,困惑不前,枉度十多年黃金般的青春光陰,追悔莫及;如今,我是一名法官,必須用真誠、愛心去傾聽每位當事人的傾訴,用公平正義、道德情理去融化當事人冰冷的心結。
十幾年的基層法庭生活告訴我,民眾對法律正義觀的理解更多地來源于一種經驗感覺中的“直覺正義”和“天經地義”,當發現法院的判決與他們的感覺和經驗相違背時,他們就會覺得法院是不公正的,法律是不可信的。所以,有經驗的法官總是有耐心傾聽當事人的“嘮叼”,與當事人形成交流互動,探準當事人內心真實需求,靈活地在法律知識與社會經驗之間,在法意與民情之間進行某種平衡與妥協,巧妙地、智慧地將法律的規定和自己的生活經驗、社會常識有機地揉和在一起,讓當事人明白法律適用的正確性,從而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也許,這就是一名稱職法官需要掌握的溝通學問。
隨感隨筆,貽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