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工作難度較大,但執行員只要能夠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在平時工作甚至生活中付出比常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努力學習業務知識,講究執行技巧,用心執行,針對不同類型的案件和當事人,采取不同的執行措施,對癥下藥,并在工作中保持清正廉潔,是能夠做好執行工作的。

一、較強的工作責任心是干好執行的前提

辦理執行案件的指導思想應該以申請執行人、被申請人雙方滿意為目標,力求辦案司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這項工作需要執行人員付出比常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本著對工作、對社會、對當事人極端負責的態度才能完成。

二、講究技巧是辦好執行案件的關鍵

執行案件不同于審理案件,不僅要履行嚴格的法律程序,更重要的是要切實解決雙方乃至多方當事人的矛盾,這更需要執行法官諳熟世故人情,講究辦案技巧。

1、找準執行案件當事人雙方真正的矛盾所在,對癥下藥,可引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同的案件有不同執行方式,實踐中,可以先從判決書入手,有針對性地找出雙方當事人真正的矛盾所在,針對不同情況對癥下藥。決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式,不論案件類型僅僅使用一種執行模式,更不能單純履行法律程序。

家住銅山縣柳泉鎮的周某1999年因瑣事與自己侄子周小某發生糾紛,爭吵中周某被打傷,叔侄倆鬧上公堂,法院判決周小某賠償周某醫療費1786元。本因小事鬧矛盾,因雙方當事人相互慪氣,本案經法院執行多年未能執結。后來,本案由另一名法官接手后,該法官首先仔細閱讀判決書,發現雙方當事人是叔侄關系,因相鄰關系發生糾紛,此前并無其它矛盾,叔叔告侄子純粹是為出心中惡氣,而作為被執行人的侄子多年來也一直在較勁,欠錢雖然不多,但就是不愿意給。找到這一癥結后,法官便找到周小某,從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以及鄰里關系等方面以人情化語言,耐心做思想工作。剛開始周小某還聽不進去,但經過幾次心與心的交流,周小某終于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走到叔叔周某面承認錯誤,并回家拿錢,作為叔叔的周某頓時老淚縱橫,積在心中幾年的怨氣瞬間消失,當場表示不再要求周小某賠錢,放棄賠償款,并寫下收條交法官附卷結案,本案從立案恢復執行到完全執結僅用8天時間。

2、注意照顧、保護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在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因為未履行法定義務,其權利的保護一般會受到忽視。但雙方當事人權利平等,被執行人同樣需要依法保護,決不能單純為了執行而執行,不能因法院的強制執行而使被執行人陷入窘境。被執行人也要生活,要養老、要供養孩子上學,對家里確實困難的被執行人,應該從人情方面予以關心。執行時照顧被執行人的尊嚴和心理感受,尤其是被執行人在公共場合或家里有婚喪嫁娶的大事時,照顧他們的“面子”,給被執行人打個電表示祝賀或慰問,盡量不要在這時開著警車去找他們,更不能當著眾人的面把被執行人帶上警車。法官對被執行人的關心照顧往往使很多難于執行的案件取得突破性進展。

3、慎用拘留措施,對被執行人側重于從法律和人情角度多做工作。筆者認為執行案件做工作,應從鈍化社會矛盾入手,對于自然人尤其是農村百姓,應該從解決矛盾、穩定社會的角度以人情化語言打動當事人雙方,主要從人情與法理角度做工作,一次不行兩次,兩次不行三次、四次……,一條路走不通就換一條路,自己做不通工作就想辦法找與當事人關系好的人幫忙做。如果做一兩次工作不能執行到位,就將案件中止,下次再恢復執行時工作就更難做了。

謹慎使用強制措施,特別是拘留措施,有些案件一旦使用拘留措施執行不到位時,下次就更難執行了。即便使用強制措施將案件執結了,也會使被執行人對法院、對申請執行人產生抵觸乃至仇恨的情緒,社會效果不好。但對于被執行人是有履行能力法人單位,因相關責任人文化水平較高,一般又有法律顧問,執行工作應更多側重于嚴格適用法律和遵守程序。

有這樣一個案子,被執行人王老漢,已經七十多歲,幾年前為自己小兒子娶妻蓋房,欠本鎮魏某2200元工錢未付,后經努力,償還1100元,剩下1100元再也無力償還。經法院判決后,魏某依然沒能拿到余款。因王老漢年老體衰,已無任何履行能力,看到法官等人開警車來到,嚇得一屁股坐倒在路邊柴火垛里。法官看到老人年齡較大,又無履行能力,怕嚇壞老人,故并未直接向老人說明來意,也未亮明身份。老人年老體衰,經不起折騰,如果單純履行法律程序,采取強制措施,不但不能完全執結本案,而且給群眾留下法院不講理、欺人太甚的反面印象,難以收到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會效果。執行法官考慮到其為給小兒子娶妻蓋房欠下債務,便從側面打聽其兒子住處,找到老人的小兒子,給其做工作。小兒媳明白法官來意后,剛開始態度十分惡劣,對法官罵罵咧咧。執行法官不與她計較,仍然耐心地給夫妻倆做思想工作。但無論法官怎么說,夫妻倆就是不愿為老人償還這娶兒媳欠下的錢。無奈法官找來了老人的大兒子,連同小兒子一起反復給他們做思想工作,從人情到法律,從法律到人情,幾個小時下來,法官說得口干舌燥,終于做通了兩人的思想工作,同意分擔老人債務,幾天后執結了此案。

4、善于偵查,與被執行人打游擊。有許多案件被中止執行的原因是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藏匿起來,讓權利人和法官找不到,導致無法執行而中止。有時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蹤跡立即通知法官,等法官到后,被執行人又逃掉了。找不到被執行人,法官頭疼,權利人還會認為法官不盡力,對法院意見很大。這就需要執行法官付出更多,白天上班時間找不到,就等晚上打電話或到家里找,晚上找不到就等周末再找,無論這些“老賴”躲到哪里,都要把他“揪”出來。

顧某夫婦已年近八十,其女兒顧小某2003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經法院判決,司機姚某應賠償顧氏夫婦和死者顧小某的兒子吳小某各項費用42520.3元,姚某在給付一部分賠償款后,余下19000元未付,不見了蹤影。老夫婦倆協同外孫吳小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于姚某與法官捉迷藏,逃避執行,法院多次執行不到位。后來法官從申請人老夫婦倆那里得知姚某一家具城開車送貨,遂親自到該家具城附近“偵查”。執行法官身著便衣,喬裝成客戶,向其他送貨人詢問“老姚”,非要找老姚送貨。幾經打聽找到了姚某,法官要扣姚某的送貨車是,發現車輛證件上顯示的車主不是姚某,為防止意外,法官立即與姚某一起趕往車主家。經查,車主已經將車輛賣給姚某,但未過戶。此時姚某無話可說了,跟隨法官去了法院執行局,但法官反復給姚某做思想工作,從下午一點直到夜里十一點,姚某仍說沒錢還,后經人擔保,讓姚某回家了。法官未拘留姚某,也未扣押他的送貨車,而是把送貨車留給他繼續做生意。但姚某一去不復返,法官再打電話他也不接了。無奈執行法官便使用公用電話再一次假裝買家具的客戶要求姚某送貨,再一次找來了姚某。姚某前腳踏進執行局,后面為他說情的接踵而至,但法官不為所動。講情的最終無奈,自己拿了工資借給姚某交了執行款。

5、緊急情況,隨機應變。面對被執行人是強勢群體,或是企圖暴力抗法分子,一定注意控制局勢,做好與相關部門的配合協調,防止事態擴大。

有這樣一個案子,被執行人李某是當地的一名地痞,欠錢不還,法官轉悠一上午,費盡周折直到11點,找到了正和朋友一起在飯店喝酒的李某。酒桌上有一當地鎮政府工作人員,上前為被執行人講情,法官耐心地給其講述被執行人欠錢的原因,并從法律上做工作。講情者看法官不給面子,又說自己跟法院某某庭長、某某法官很熟,但執行法官依然不愿意“給他面子”,此人便大發雷霆,打電話喊來幾十號人,聚集在政府院內,企圖圍攻毆打法官。執行法官沉著應戰,一面并請求當地派出所協助控制局勢,一面與書記員相互配合給被執行人做工作,經過幾個小時的思想教育,直到下午四點多,被執行人終于同意還錢,當場去銀行取錢付清錢了執行款。

三、公正廉潔是辦好執行案件的保證

清正廉潔是對一名法官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執行法官做不到這一點,即便責任心再強,執行技巧再巧妙,也還是干不好執行,反而會使自己失去法官這份神圣的工作。故而廉潔奉公,執法為民,應該成為一名執行法官的人生座右銘。

另外,在辦案過程中執行法官應妥善處理與代理律師的關系。除遵循《法官法》和《法官職業道德》相關規定,保持和律師正常關系外,作為執行法官應特別注意,在發放執行款時,應嚴格審查相關手續,切不可因人情而漠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