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蘇州訊:20081119,昆山法院宣判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件,被告單位昆山某電子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人民幣58萬元,兩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9萬元,。

被告單位昆山市某電子有限公司及兩名石姓被告人自200411月份至20086月,以非法營利為目的,在未經(jīng)美國某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使用該美國公司已注冊的商標生產(chǎn)面板、理線器、配線架、模塊、跳線等同種商品并進行銷售,價值人民幣58萬多元,情節(jié)特別嚴重,觸犯《刑法》,該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作出了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