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法院執行聽證促“陽光執行”
作者:陸文婷 王豫 發布時間:2013-12-06 瀏覽次數:647
為保障執行案件當事人和案外人依法行使權利,增加法院執行工作的規范性、陽光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近日,宿豫區法院邀請8名人大代表來該院旁聽評議一起執行異議案件。
原告鐘某與被告張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該院審理過程中依據鐘某的申請依法查封了登記在被告名下的重型廂式貨車一輛。隨后該院作出民事判決,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被告未履行義務,鐘某向該院申請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案外人某公司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主張對查封車輛的所有權。為了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快更好地執結案件,該院決定召開聽證會。在聽證會上,異議人、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舉證、質證,并充分發表了各自的觀點與主張,合議庭認真聽取了各方當事人的陳述事實和辯論意見后,聽證主持人決定,由合議庭評議后,另擇時間宣判。
聽證會結束后,人大代表對該案件從庭審程序、庭審能力、庭審形象等方面進行了點評。人大代表們認為,這樣的聽證會使執行工作公開、透明,保證了當事人的參與權、監督權等,體現了法院公正執行、公開執行的良好作風,增加了社會對法院工作的信任度,切實推進了“陽光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