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1028日,對寶應西安豐人民來說,是一個值得慶賀的日子,惡貫滿盈的土匪惡霸、反革命郭敦仁在西安豐南頭大荒被人民政府槍決。剛翻身的勞苦大眾無不拍手稱快,郭梁氏更是泣不成聲。深仇大恨終于得報,遠在阜寧縣包家墩的群眾,以野豬還愿,告慰九泉之下亡靈。郭敦仁所犯滔天罪行磬竹難書。

 

寶應東蕩地區,湖網密布,蘆蕩縱深,與建湖、射陽兩縣交界,又是南來北往水路要沖,歷代以來,匪患不斷,打“白水”、劫商船、綁肉票,官府屢剿屢聚,禍害一方。民國二十二年五月(1933),時年22歲的郭敦仁接任西安豐鄉偽保長一職,自稱“郭二爺”,從一個二流子搖身一變成了保護一方安危的父母官。從民國二十年(1931)始,郭開銀就在東蕩拉上一伙人,干起土匪勾當,五十多人,機槍一挺、長短槍百余支。郭開銀做土匪,是以槍代股,以人代股,有一人算一股,長槍算兩股,短槍算三股或五股,而身為保長的郭敦仁以短槍一支、長槍四支入股,在家坐地分贓,可謂官匪一家。

 

偽縣政府要剿匪,保長“郭二爺”的發財機會到了。首先抓丁征兵,不去人出錢。鄉民郭加坤被抓去征兵,結果敲詐銀洋三十元被放回。隨時又抓鄉民陳永寬補上,又敲詐銀洋二十五元放回。捉了放,放了捉,財源滾滾來。其它小戶,有錢保生,無錢得死。其次名為收繳民間槍支,擴充剿匪實力,實為敲詐百姓,說你家有槍,你得交,不交就交錢買槍,否則坐大牢。在林溪硬派鄉民郭加坤長槍一支,郭無法購槍,只好賣去柴田十五畝(該田每畝時值大米二百市斤),抵補槍一支。郭兩次被敲,弄得家破人亡,比土匪還厲害,只好遠走他鄉。

 

民國二十七年(1938),“郭二爺”又與偽鄉長郭有仁合開鹽行。時有阜寧鹽商孫六、夏小冬投入該行,有小鹽二百余石,寄存代銷。“郭二爺”與郭有仁見財起意,同謀殺人勾當。得知二商人住天亭鄧太和家瞧親,隨即去安豐的頑軍營報告,硬稱二商人是土匪。等二商回船,在路上逮捕,強行關押,不審不問。恰逢水巡隊李道伍奉命下蕩剿匪,郭二爺反與匪首郭開銀、郭貴芬通風報信,并將二匪藏在柴灘里,將二商人交出充土匪。水巡隊不分青紅皂白,將兩人帶到錢家溝東南王家墩子槍決,以警示土匪,回去報功邀賞。可憐二商人的家屬都不敢收尸帶回家去,就地草草安葬,無處申冤。孫六的姑夫郭有才正在南舍替人搶忙,郭敦仁怕事情敗露,又陷郭有才是土匪抓去,關在安豐北營。而郭敦仁怕夜長夢多,用三塊光洋行賄營長潘成文,將郭有才槍決,冤沉大海。而二位鹽商的財產自然而然落到郭敦仁、郭有仁腰包。

 

郭敦仁為鞏固擴大自己的勢力范圍,在家開香堂,收徒12人,白天為官,晚上為匪,橫行鄉里。他托鹽給商家,人家都不敢要,。他干脆派人到商家去訛,說是貨已經給了,現在收錢。商家怕他放火,乖乖地如數給錢方肯罷休。他抽大煙、霸田地、無惡不作,用收刮、敲詐、搶劫的民脂民膏在錢家溝蓋起豪宅,并派人看家護園。另置地買田,擁有柴田210畝,稻田11畝,富甲一方。

 

民國319(1942),中共蘇中區委書記粟裕批示開辟寶應抗日根據地,蘇中第一軍分區司令劉先勝奉命率五十二團、葉飛率七團、一團先后抵達西安豐等地區開展抗日游擊斗爭。郭開銀、郭貴芬為首的土匪不堪一擊,土崩瓦解。而郭敦仁連人帶槍逃到泰州一帶當上了偽魯蘇戰區游擊支隊擴充營長,與土匪頭子吳監亭一起在江都真武綠洋湖一帶以搶劫為生。民國348(1945)日本無條件投降,抗戰結束,郭敦仁又流竄到上海。寶應縣城也于同年8月第一次解放,并從民國356月開始了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運動。

 

流亡在上海的郭敦仁得知自己的田地、房產被土改,氣得暴跳如雷。民國3510月,他在上海太陽廟徐如容家召開逃亡人員會議,組織還鄉,并派手下人仇長安在上海到處尋找本鄉逃亡人員,還強迫做生意人、到上海販蟹的鄉民參加。第二次召開籌備會議,決定誰出錢、買多少支槍、哪些人辦槍。可憐鄉民郭嵐余來滬販蟹也被敲詐金子一兩,有的被一嚇連夜逃離上海。而郭敦仁籌集的錢一部分購槍,另一部分入囊中吃大煙去了。郭敦仁指示郭年奎、郭榮仁、王大標先期潛伏回老家,并混入新生政權里,企圖搞暗殺破壞,被我組織及時發現破獲,未能得逞。

 

民國3510(1946),國民黨軍隊重新占領寶應縣城,縣內流亡地主和國民黨鄉、保長組成了“還鄉團”,隨國民黨軍隊武裝還鄉,大肆進行復田倒租,剎時天昏地暗。民國375(1948)躲在上海的郭敦仁認為時機更為成熟,帶著還鄉團回到了水泗老家,向人民反攻倒算,奪回被分田地和房屋,捕殺鄉村土改干部,重新想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可是好景不長,民國37129(1948),寶應縣城第二次解放,人民重新當家作主。郭敦仁看大勢已去,將家中房屋拆毀賣掉,連夜逃離水泗,投奔上海的大哥去了。

 

解放后的東蕩人民、揚眉吐氣,斗土豪分田地。郭梁氏等16名群眾聯名寫信要求捉拿郭敦仁,討還血債。而此時的郭敦仁已改頭換面,由其大哥介紹在上海一工廠做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經過排查、追查,終于找到其行蹤。1951428日,逃亡三年之久的郭敦仁在上海中山北路2426號住處被逮捕,押回原籍。在審判郭敦仁時,證人郭梁氏當庭對質。郭梁氏拿著血衣,控訴自己親小叔郭有才被無辜殺害經過時泣不成聲,郭敦仁頭都不敢抬。一樁樁事實,鐵證如山:郭敦仁自1933年做偽保長以來,與土匪勾結,搶劫財物,謀害人命,致郭有才、孫六、夏小冬無辜被殺害;開香堂擴展土匪勢力,組織還鄉團、破壞土改,實屬十惡不赦。經蘇北人民行政公署復核批準,判處死刑,剝奪權利終身。蓋有鮮紅的寶應縣人民法院大印的布告,貼遍東蕩各鄉,人民奔走相告。

 

塵埃落定,匪跡消匿,人民安居樂業。筆者難忘走訪東蕩老人時的話:“歷朝歷代,官匪一家,匪是越剿越多,只有共產黨為人民,才真正地剿清土匪,人民過上安穩日子,要珍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