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委強力支持法院送達、執行工作
作者:叢兵 兆鵬 發布時間:2013-12-03 瀏覽次數:638
日前,江蘇沭陽縣委、縣政府聯合下發《基層組織協助人民法院送達、執行工作實施方案》,強力支持法院審判和執行工作。
《方案》要求全縣各鄉鎮(場、街道)、村(居)委會各配備1名兼職送達、執行聯絡員,全體鄉鎮(場、街道)村(居)干部、轄區派出所干警、聯防人員、村民小組組長、物業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是義務送達、執行聯絡員。各村(居)黨支部、村(居)委會、轄區派出所和物業公司認真做好本村(居)入住人員的登記工作,確保登記信息詳細、全面,送達、執行聯絡員根據法院要求,將掌握的涉案當事人信息提供給法院,在法院送達法律文書、查找被執行人時給予必要引導、協助,并見證法院采取的搜查、查封、扣押財產、留置送達、司法拘留等措施。
兼職聯絡員的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鄉鎮(場、街道)、村(居)送達、執行聯絡員的兼職補助分別為每人每月300元、200元,并按每協助送達、執行一起案件不低于20元的標準獎補給其他義務送達、執行聯絡員。同時,法院各業務部門對協助送達、執行工作情況進行登記,在聯絡員簽字確認后,每半年層報至鄉鎮(場、街道)、縣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一次考核評比,對不能履行職責的聯絡員及時予以調整、處理,對不能積極配合甚至干擾法院送達、執行工作的相關義務人員,由縣委政法委會同縣紀委、監察局、法院、檢察院等依法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