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金壇一男子犯奸淫幼女罪刑滿釋放后變本加厲,不僅強奸幼女,還猥褻兒童。近日,該男子被金壇法院以強奸罪和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梅杰宇系金壇人,2001年曾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064月刑滿釋放。出獄后梅杰宇色心不改,061017,梅某到金壇城南某村辦事,見未滿十四歲的龍某獨自在家,遂用手捂住龍某嘴巴,將其拖自二樓臥室發泄獸欲。111,梅某在金壇城西某小區內碰到獨自在路旁玩耍的6歲女孩強某時,色心再起,通過哄騙和恐嚇手段扣摸強某的生殖器。115,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的梅杰宇對其獸行供認不諱。金壇法院經審理認為,梅杰宇為尋求性刺激,奸淫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其行為應當以強奸罪從重處罰;梅杰宇又猥褻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遂兩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