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感謝法官給我機會,讓我能見父親最后一面,我錯了,今后我一定好好反醒,認真改造,重新做人,只有這樣才能告慰父親的在天之靈,回報你們的真情厚意!

2007213上午,細雨綿綿,二輛警車靜靜地停在了高淳縣漆橋鎮某村門前,車門打開后,一名神情悲傷的青年在幾名法官和警察的看守下,步入家中,望著父親的遺體,他聲淚俱下,長跪不起,回首往事,萬般悔恨之心溢于言表。

這名青年正是死者的獨子李某。提起李某,其大名方圓數里之內,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今年25歲的李某,三歲時母親亡故,父親為了生計,整日在外奔波,因而李某從小缺乏關愛與管教。初中未畢業便輟學在家,四處游蕩,整日與社會不良青年廝混在一起,漸漸染上了逞勇斗狠,好逸惡勞的惡習,雖經長輩鄉鄰多次勸阻,亦不思悔改,為惡不斷。20056月至12月間,李某伙同他人,在溧水縣永陽鎮境內多次竊取財物,累計達人民幣21322元;20066月,李某又伙同他人隨意毆打南京喜之郎食品有限公司職工和保安多人。同年11月,李某案發被捕,羈押于溧水縣看守所,20072月,案件移送至溧水縣人民法院審理。在羈押期間,李某仍不思悔改,拒不認罪。

李某被捕后,李父羞憤交加,加之平時勞累過度,210深夜,突發急病逝去。因當時僅其一人在家,故無人知曉,只到二日之后,鄰居因見情跡可疑,破門而入,方才發現李父已咽氣多時。因李某是家中獨子,當地政府遂致電溧水縣人民法院,請求準許李某回家奔喪,以盡孝道。

溧水法院領導得知情況后,高度重視,緊急召開會議商討此事,考慮到民風民俗及李某家中的實際情況,出于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則,希望能借此事對李某有所觸動,使其能迷途知返,真心悔改,重新做人,遂作出同意李某回家奔喪的決定。

213上午,李某在溧水縣人民法院,溧水縣公安局,高淳縣公安局的看守下,回到家中,望著閉目長眠的父親,李某痛哭流涕,身后的法官因勢利導,深情勸慰,李某流下了真誠懺悔的淚水,遂出現了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