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睢寧縣人民法院為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發揮訴訟調解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積極作用的若干意見》精神,切實履用司法手段化解社會矛盾、爭端,維護社會穩定和諧,決定開展為期3個月的“百日調解競賽”、評選“調解之星”活動。

參與該活動是今年1-7月審結案件數量在100件以上、調解率基數要求在50%的民一、民二以及四個法庭的民商事審判員,活動主旨是以促進社會和諧為核心,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審判工作指導方針,促進工作交流,總結、推廣調解經驗,從而加強法院隊伍訴訟調解能力建設。

對于有給付內容的民商事案件,調解即時清結以及在國家、省級媒體上發表關于訴訟調解的相關文章均會有加分,但是對于有信訪并被查實或者有越級上訪情況將按照扣分或者取消評選資格處理。

同時,該院還將此次競賽成績納入年終崗位目標考核,并將評選出5名“調解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