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強化審判監督,確保審判質量,新沂法院全面開展案件審判質量的評查工作,除減刑假釋案件進行專項檢查外,其他各類案件全部列入質量評查,有力地促進了審判質量和審判效率的提高。

一是強化審限監督。通過對審(執)結后的各類案件卷宗內的相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發現有無法定理由中止、終結、延長審(執)限等情況,審查其理由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經有關領導審批,手續是否齊全。通過強化審限監督,杜絕案件超審(執)限現象,提高審判、執行工作效率,增強案件審理、執行的透明度。

二是強化庭審過程監督。為增強審判人員駕馭庭審的能力,規范庭審程序,定期和不定期對各業務庭開庭審理案件過程進行庭審觀摩。觀摩的內容包括庭審程序是否規范,審判長、主審法官、合議庭其他成員的語言表達能力、質證認證能力、駕馭庭審能力、處理突發情況的能力等。通過庭審觀摩評議活動,有效促進審判人員駕馭庭審能力,進一步規范司法行為,提高庭審質量。

三是強化裁判文書質量監督。重點審查文書形式是否 規范,內容是否完整,論證是否充分,說理是否透徹,是否錯引漏引法條,裁判主文是否明確、便于執行,是否存在語言文字差錯、錯漏字等。對存在問題的裁判文書進行全院通報,對可以補正的,立即補正;對不能補正的,由審監庭備案。

四是強化對結案卷宗質量評查。對各業務庭報結的案件在歸檔前逐件進行嚴格的評查,在評查中堅持原則,恪盡職守,確保評查工作認真細致;對查出的問題,及時向有關業務庭和承辦人反饋,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改正的由審監庭備案并進行通報,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五是強化錯案責任追究。對被二審法院改判、發回重審的案件,本院提起再審、檢察抗訴再審改判的案件,進行逐件登記,寫出發回重審和改判原因的分析報告,提

交審判委員會討論,由審判委員會認定是否屬于認識問題、瑕疵案件或錯案,對錯案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強化審判人員的責任意識,預防、減少錯案發生。

六是強化再審案件質量。強化審判監督工作“最后一道關口”的防線意識,把再審案件辦出高水平、辦成精品鐵案,確保案件質量,樹立審判監督工作的權威。

七是強化規范、完善制度。為使審判質量監督工作規范開展,多次召開審委會進行專項研究,形成了《關于建立審判質量監督管理機制,強化審判質量監督的意見》,以文件形式下發,對審判質量監督管理機制作了全面規范,為審監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