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實行“執行五公開”全面接受監督
作者:仲為軍 發布時間:2007-06-29 瀏覽次數:1490
本網徐州訊:近年來,睢寧法院推行陽光執行,先后制訂和實行若干個執行公開的好制度和好措施。
一是執行紀律公開。向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發送《案件監督卡》、《案件反饋卡》、《人民滿意度測評表》和《致當事人一封信》,有關紀律、規定公開上墻。
二是執行過程公開。對執行通知書發送時間,搜查、查封、扣押、評估、拍賣、變賣等措施實施時間、過程及結果,一律公開告之。
三是執行日志公開。執行日志要全面、真實記錄辦案每一細節,并向當事人公開,請當事人對記錄是否屬實作出書面評價。
四是暫緩、終結執行的理由公開。裁決庭在裁定作出前,要征求申請人的意見。申請人有充足反對理由的,不得徑行裁定。
五是執行業績公開。在執行局大廳公示每位執行員的當月結案數、結收案比、平均結案天數、標的實際到位率、執行投訴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