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堅,無錫崇安區法院廣益法庭的一名普通法官。他酷愛審判,克己奉獻,秉公執法,以一次次情法交融的談話,一張張邏輯嚴密的判決書,維護了法紀,感動了百姓,擦亮了天平。

今年3月調到廣益法庭工作后,劉堅挑起了大梁,一人攬下了所有的交通事故賠償案件。案子分到劉堅手里,他生怕耽誤原告索賠,要求自己做到五快,即“送達快,開庭快,取證快,調解快,結案快”。每天早晨劉堅總是第一個推開法庭大門,仔細閱讀當日開庭案卷,列明爭議焦點和審理提綱。由于庭審準備充分、重點突出、節奏快時間短,他一上午能開23個庭。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案件,常常是當事人剛看完筆錄,他的調解書就制作完成了,最快的一次從開庭到調解書制作完畢僅用了20分鐘。

在劉堅的時間表里,沒有白天、黑夜,不分上班、下班。上班時,他忙著調解開庭、送達取證、走訪接待,下了班還要擠時間查閱案卷、撰寫文書、學習充電。據不完全統計,劉堅找當事人談話最多一天達15人次,送達法律文書最多一天達23人,開庭最多一天達7次。陪審說,跟著劉堅開庭,常常餓肚子;書記員說,跟著劉堅辦案,常常沒休息;當事人說,案子交給劉法官,放心。

在劉堅的心里,“苦干”對一名優秀法官來說是絕對不夠的,真正賦予法官力量的不是高高在上的姿態,不是咄咄逼人的氣勢,而是對法律的精通、法官的智慧。長期的摸索實踐讓劉堅歸納出了調解辦案的諸多方法,如良心啟發式、感情引導式、后果反思式、案例對比式。

在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中,原告因不遵守交通規則被撞成重傷,交警認定其應承擔主要責任,被告承擔次要責任。原告起訴到法院后揚言,如果法院也承認“撞了白撞”,她就死在法院門前。面對情緒失控的原告,劉堅耐心地傾聽她長達一個小時的哭訴,瓦解對方敵對心理后又細致地向她講解了主次責任分配的法律法規,降低原告對賠償數額的心理預期。另一方面劉堅多次上門走訪被告,講述原告家庭困難、不幸遭遇,最后被告同意在判決認定的賠償數額上適當對原告進行了補償,原告表示接受。

抱著審案講究藝術、結案力求效果、辦案不惜勞苦的宗旨,今年僅上半年劉堅結案179件,榮登崇安法院結案排名榜狀元。忘我工作,執著追求,這就是劉堅生活的要義。正如他所說,為百姓掌天平,奉獻一生,無怨無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