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7月10日上午,沭陽法院執行局里人頭攢動,張某等十四名農民工從執行員周勇手中接過執行款時笑逐顏開。張某等十四人于2008年6月受雇于耿某從事沭城某小區的內部粉刷工程,完工后耿某僅支付了部分勞動報酬便躲匿不見,張某等無奈之下訴至法院。沭陽法院判決工程發包方某建筑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判決生效后,執行人員多次找到被執行人談話,對其說法講理,最終促使其將30900元余款一次性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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