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法院三天調結兩起涉及107名職工的勞動爭議集團訴訟案件
作者:楊波 王建剛 發布時間:2009-06-09 瀏覽次數:448
本網連云港訊:今年以來,灌云縣法院始終把關注民生、促進和諧作為指導審判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日前,該院審理的兩起涉及107名職工且矛盾十分突出的勞動爭議案件,在法官耐心細致調解下,僅用三天時間就順利調結。
該縣的東園國際大酒店和連云港萬潤酒業有限公司均為私營企業,近期由于受當前宏觀經濟形勢和自身經營不善的影響,運轉舉步維艱,均面臨著資金重組、股權轉讓的現狀,但在職工安置方面卻沒有做到位,只要求資產受讓方擇優錄用,因此引發了部分職工與企業之間的勞動爭議糾紛。糾紛經灌云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兩家企業共應支付107名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及額外經濟補償金共計158.97萬元。兩企業不服裁決向灌云法院提起訴訟。
由于該兩起案件涉及矛盾十分尖銳且關系到107名企業職工的切身利益,且被告人在來法院立案前都曾到縣政府上訪過,立案后仍有人揚言如果法院處理讓其不滿意就集體上訪,案件處理稍有不慎,將給灌云的社會穩定帶來較大影響。為此,該院黨組高度重視案件的調處工作,要求民一庭妥善處理,力求做到案件審理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民一庭承辦法官接手此案后,經過反復閱卷,深入調查和走訪當事人了解情況,建議被告推選訴訟代表人,而后法官接待了被告的訴訟代表人,耐心聽取訴說,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對群情激烈的原告進行了耐心勸導。由于較早地熟悉了案情,知道了爭議的原因,找到了問題的癥結。承辦法官通過采取“耐心疏導曉之以理,是非分明動之以情”的調解方式,多方面、多手法地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使雙方當事人充分理解了調解解決糾紛對于雙方的價值及意義。承辦法官在指出原告的錯誤行為,闡釋有關法律規定,使他們明白應當承擔的責任的同時,也向被告分析了當前宏觀經濟形勢對企業的影響和企業目前現狀和遇到的困難。經過三次約談調解,雙方的情緒由對立轉向緩和,調解差距逐漸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