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妻子頂替丈夫投案 觸犯法律,雙雙判處刑罰
作者:張雙華 馬縈 發布時間:2009-03-27 瀏覽次數:878
本網徐州訊:今年三月十二日,銅山法院審結了一起交通肇事、包庇的案件。與普通交通肇事案件不同的是,本案是由妻子頂替丈夫投案而致使雙方均獲刑的案件。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衛國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李婷婷為幫助他人逃匿,作假證明包庇,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罪。被告人李衛國、李婷婷當庭自愿認罪,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的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鑒于被告人李婷婷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依法可宣告緩刑。據此,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李衛國有期徒刑三年,以包庇罪判處被告人李婷婷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