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之后走基層-江蘇篇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9-03-25 瀏覽次數:2478
“兩會”之后走基層
編者按:為更好地貫徹王勝俊院長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所作的法院工作報告精神,本版今起開設《“兩會”之后走基層》專欄,意在通過各地中、基層法院“兩會”后在抓什么、做什么、做得怎么樣來展示各地工作的新氣象、新變化。因版面有限,在這里我們選擇了部分中、基層法院作為窗口,希望能夠透過他們的工作讓我們看到“兩會”之后全國法院落實會議精神的情況。
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挑戰中,無錫法院注重運用司法職能保障民生權益。圖為近日某破產企業職工高興地從法官手中優先拿到了債權支票。
無錫濱湖司法建議應對金融危機
“八項注意”雪中送炭
本報訊 (記者 婁銀生 通訊員 龔明暉)日前,無錫中航雷達與電子設備研究院領導收到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一份建議函后倍感親切,認為是雪中送炭。
據悉,這是該院迅速貫徹王勝俊院長在全國“兩會”上提出的“審慎處理因國際金融危機和國內外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引發的各類案件,及時提出預防和解決相關問題的司法建議”的要求,在開展“百名法官進百企”活動中,向轄區國有、民營大中型企業發放了《金融危機形勢下企業經營“八項注意”》,對企業經營管理八個方面提出預警。
這“八項注意”的具體內容是:重整企業挖掘潛力;選準優質交易對象。與信用好、實力強的企業進行業務往來。謹慎選擇交易對象,尤其是謹慎選擇投資規模過大,但注冊資金小、無固定經營場所的交易對象;規范簽訂履行合同。簽訂合同時,對交貨時間、地點,付款方式、質量檢驗、送貨簽收等問題明確約定,以貨到付款、款到交貨為基本原則。注意保留有效憑證,避免受騙付款或貨款難以收回;協商解決退單糾紛。對解除訂貨單的違約糾紛審慎提出訴訟,對非訂貨商惡意行為的,建議以補償損失為目標,適當放棄懲罰性違約金,協商解決,共渡難關;主動訴訟維護權利。對惡意拖欠貨款的企業果斷提出訴訟,以點帶面加快貨款回籠。甄別欠款企業還款能力,選擇性地提起訴訟,以司法強制手段敦促有償還能力的企業及時付款;適當退讓共圖發展。適當退讓,允許相對方承擔以物擔保、未按期履行違約金等附加條件,達成以物抵債、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放棄部分本金等多種形式的和解協議,緩解困難企業的還債壓力;牢記社會穩定責任。優先保證職工工資準時足額發放,不輕易裁員,保障用工穩定,保存企業現有實力,維護社會安定;堅定信心化解危機。
淮安管理法官動真碰硬
出錯三次就要待崗倆月
本報訊 (記者 婁銀生 通訊員 余增明)
2005年11月份,該院出臺了差錯案件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對被評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被新聞媒體曝光的,造成當事人越級上訪、纏訪或造成重大信訪事件的,人大啟動個案監督程序的,被上級有關部門明察暗訪通報批評的,因當事人反映強烈而受到有關部門批評的,其他違反程序和實體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審委會認為應當追究差錯責任的等七種情形均認作為差錯案件,并依不同情形,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該辦法實施后,在全省質效指標綜合考評中,淮安中院連續五年位居前列。
隨著收案數的不斷增多,案多人少矛盾的日益突出,淮安中院黨組提出了“向管理要質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效果”要求,修訂差錯案件責任追究辦法是其中的一項重要舉措。修訂后的辦法其核心內容是進一步明確了差錯責任主體,加大了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罰力度。如,因承辦人計算錯誤或匯報事實錯誤造成的差錯案件,由承辦人承擔雙倍責任;由合議庭定案的案件,審判長與承辦人分別承擔完全責任,合議庭另一成員持錯誤意見的承擔50%責任;由審委會討論決定的案件,由持錯誤意見的委員分別承擔50%責任,等等。
鎮江開發區定人定時交流互動
“馬錫五”法官走村入戶
本報訊 (記者 婁銀生 通訊員 錢曉龍 徐潔梅)“馬錫五法官來了。”
2008年,該院人均結案數和審判人員人均結案數,分別以248.48件和384.04件居全省之首。與此同時,申訴再審案件、涉訴信訪案件、強拆記錄三項為零。在去年的結案中,有48%的案件是通過巡回審判審結的。院長高國華告訴記者,該院日前推出的“五個到位”,一是巡回審判定人定時到位。在轄區設立五個固定巡回審判點,固定每個巡回審判點的巡回法官和辦案時間。同時,選擇有典型教育意義的案件“開庭到村莊”,以案說法,提高當地群眾的法律意識。二是巡回審判便民措施到位。巡回人員詳細告之當事人巡回審判工作程序和方法,方便當事人了解巡回審判程序,并對法官的審判活動進行監督。特殊的案件,如當事人屬老弱病殘、行動不便的,則采取上門立案的辦法,法官還深入村莊、田間地頭調查、開庭,從而提高審判效率,減輕當事人訴累。三是巡回審判與地方村鎮干部聯系到位。巡回審判注重利用民事訴訟調解員了解矛盾糾紛根源的優勢,注意與當地村鎮干部聯系,根據實際情況邀請當地人大代表、人民陪審員、村鎮干部旁聽案件審理,便于當事人息訴,握手言和。積極與司法所調解中心做好銜接,讓巡回審判成為與群眾交流溝通的橋梁,保證當事人訴訟渠道的暢通和群眾訴訟的便利。四是巡回審判調解工作到位。做好充分的庭前準備工作,在巡回審判工作中,及時對當事人進行立案指導,做好與人民調解組織及人民調解員的聯系、指導和培訓工作。同時,多方式、多渠道開展調解工作,通過邀請民事訴訟調解員、人大代表、村干部以及有威信、有人緣的村民參與案件調解,促進案件順利調解結案。五是巡回審判與群眾交流互動到位。定期與司法行政機關舉辦聯席會議,集中群眾反饋的意見和建議,集中研究一定時期的矛盾動向和工作思路。同時,把每次巡回審判視為與群眾交流互動的契機,加大普法宣傳力度,促進農村、農民法律意識不斷增強。
為落實巡回審判工作“五個到位”,該院投入20余萬,在轄區各鎮、街道設立了固定巡回審判場所,并在人員、時間、用車、后勤等方面給予充分保障,實現巡回審判工作常態化。鎮江新區政法委書記陳發祥認為:“‘馬錫五’司法便民舉措,細微之處見真情,細微之事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