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鏡子與法官職業道德
作者:張媛媛 發布時間:2009-03-23 瀏覽次數:1212
明朝,有?位制鏡的工匠在店鋪里擺了十面銅鏡求售,其中,一只有一面磨得清晰光亮,其余九面都昏暗模糊。有人不解:為什么鏡的昏明如此懸殊?工匠解釋說:并不是不能把所有的鏡子都磨制得?樣光亮,問題是買鏡子的人十中有九喜歡昏鏡而不喜歡明鏡,因為清晰光亮的鏡子能照出多么細小的瑕疵,絕大多數人用這樣的鏡子都會感到不自在。有九個人都買了色澤灰暗的昏鏡,因為怕照出身上的瑕疵,只有明太宗趙光義買下了色澤鮮亮的明鏡,而正是他后來成就了一番事業。這則故事告誡人們勇于面對缺點,正視不足,才是成功之路。
銅鏡可以正衣冠,銅鏡不明,怎能衣冠楚楚?喜歡糊涂的人,往往是一些糊涂者,對人對事不求全責備,委屈求全,不求事實真相,只求和稀泥,當老好人,而愛好模糊鏡子的人,自已往往受到蒙蔽而不知。
我們每個人每天都要照鏡子,看看自已穿得是否得體,臉上是否有灰塵。但是,照鏡子,照優點容易,照缺點難,需有自知之明和敢于面對真實的思想鏡界。
師有師德,為人師表;醫有醫德,救死扶傷。法官有“法官之德”。法官的職業,要求法官必須執法公正,這是法官職業道德的核心。而法官的忠誠、奉公、無私、剛正、廉潔、律己等高尚品質,都是圍繞核心內容而應有的外在表現。人民法官是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是光榮而又崇高的職業,不僅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立場,深厚扎實的法律素養,而且必須嚴格遵守法官職業道德。這是因為,掌持這神圣天職的,必須是有著與之相稱的道德品質,符合更加嚴格的道德規范的人。
現代社會,法官和大家一樣不是生活在真空里,由于特殊的工作職能,使法官面臨的誘惑更多,有些法官對社會上的丑惡現象痛恨有加,但真正面對物質利益誘惑時,又義無反顧、心甘情愿地成了俘虜。因此,杜絕不良愛好,珍惜法官名節,在培養道德修養潛移默化的過程中,法官應該經常把它當作一面用以反思、警醒的鏡子,“不以惡小而為之,不以善小而不為”。要敢于用法官職業道德這面鏡子,經常照照自己是否具備公正、高效、文明、廉潔的形象,照照自己有無不符合職業道德標準的一面,照出自己的“丑陋”并敢于割除,這樣,才能做一名真正的、合格的法官。
照鏡子,是一門藝術,也是一種思想境界。俗話說“丑人怕照鏡子”,但越怕就越危險。古代有個蔡桓公,是?位最不會照鏡子的人,他身上有隱疾,但卻總認為“寡人無疾”。他的疾,當還沒有明顯發作之時,便被神醫扁鵲“照”出來了,可惜這位蔡桓公自己不愿照鏡子,又拒絕別人給他照鏡子,當他醒悟過來時,已經病入骨髓,無法醫治了。可見照鏡子,首先自己要主動,其次要接受別人的忠告,才會有效。
在日常工作、學習和生活中,廣大的法官們都應當學習和掌握好照鏡子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