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債路上的“二重天”
作者:何芳侗 發布時間:2009-03-20 瀏覽次數:987
本網南通訊 經過“三請四邀”,許榮于3月13日來到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當他從法院紀檢干部手中接過退回的400元錢時,激動不已:“我送這點錢,只是表示謝意,沒想到……”許榮哽咽著難以言表,想起要債所經歷的“驚心動魄”,仍心有余悸,待緩過神來后,他道出了要債過程中的“二重天”。
退休后做起生財夢
2007年3月,許榮從南通市某機關退休后,閑來無事,便想如何把手中的積蓄盤活起來。買房置業,房價太高,手頭資金又不夠;炒股生財,風險又太大,且陷阱連連。只有采取保守策略,才能“穩字當頭”。當他聽說買輛裝卸車經營很能賺錢,不要幾年本錢就會翻番。于是他瞞著心臟不太好的老伴取出存款,用24萬余元購買了輛“自卸王”汽車。經過他人介紹,雇用了一個安徽籍的駕駛員在陽澄湖圍堤的工地上,做起了裝卸運土的工程。三個月下來,許榮嘗到甜頭進帳1萬多元,工程一結束,馬上又將汽車開至舟山群島的一工地,準備再挖“第二桶金”。誰知,安徽的駕駛員連招呼都沒打便回了老家,汽車擱置在舟山群島工地。這下許榮成了熱鍋上的螞蟻,看來雇人開車,自己掌握不了主動權。于是,他整天外面轉悠打聽,要把 “自卸王”予以出租。
有一天,當一輛運土的裝卸車從其小區經過時,他將車攔住,詢問駕駛員是否有人要租車,看著許榮焦急的樣子,駕駛員就把老板的手機號碼留下,說老板潘非正急著要尋租裝卸車呢。
2007年11月,許榮立等雇人將汽車從舟山群島開回,然后將車掛靠南通某汽車運輸公司。 08年1月,與潘非訂立了一份長期租賃合同,約定每年7.5萬元的租金。不久,許又聽說如果把汽車掛靠在河南某地費用很低,還可逃避繳納南通的養路費,于是他又將汽車掛靠在河南一家運輸公司。經過如此一番“折騰”,許榮終于松了一口氣,想著每年凈進7.5萬元的租金,心里那個美滋滋真是難于言表。他終于看到了美好的“錢途”。
財夢初露惡夢來
正當許榮為自己打的如意算盤而得意時,有朋友提醒:“對潘并不知根知底,萬一到了年底他賴賬不給錢怎么辦?”許覺得此話有道理。于是在2008年2月他又找到潘,讓其提前出具了一年的車租金的欠條,而潘倒也爽快地立了字據。“這下可再沒有什么節外生枝的事了”,許的心中這才真正地踏實了。
轉眼一年到了。今年1月,坐在家中正等著潘來送錢的許榮,可左等右盼就是不見其影,電話聯系,對方總是關機,這下許再也坐不住了,好不容易上門找到“小祖宗”,潘先一番客套,但當提到錢時,臉色頓變,“你還要錢呢,我在外面的款子沒有收回來,正愁沒錢過年呢,請不要煩了。”許榮把欠條拿出來一亮,對方看都沒看,就將其哄出門外。沒有辦法,許在大年初一再次上門索債。誰知,這一次連潘的影子都沒看到。原來潘自己沒有一輛車子,是靠借雞生蛋來經營的,要債的人已經把其門檻踏爛。
這個年過得比任何一年都窩囊 ,當老伴問起有什么心思時,許只說退休后反而煩事變多,他不能道出事情的真相,否則患有心臟病的妻子難于承受受騙之痛。春節期間,許在外遇到熟人就將自己的煩心事如數告知。有人說,現在到法院打官司太難,不知要等到猴年馬月才能有結果,而采用民間方式要債,反而來得快。2月的一天,許在長途汽車上遇上了同往蘇州的“老鄉”,在車上他又把自己的遭遇重復著“昨天的故事”,“老鄉”聽后一拍大腿,答應馬上聯系一個朋友周劍,說周是要債“專業戶”。
在蘇州辦完事后,許回通后的“首要任務”就是電話聯系周劍,約在一個小區見面。倆人見面后談得很是投機,大有相見恨晚之感,許把合同和欠條的復印件給周看了下,最后周以提成要回的款項三分之一為酬金,雙方敲定要債事宜,許出具了委托書。不過,許榮還是留了一手,沒有將家庭住址告訴對方,他生怕其找上門后說漏嘴,老伴知道了會“舊病復發”,從而自己到頭來會雪上加霜。
不出一個星期,果然傳來潘被找到的消息,許榮好一陣興奮,可沒過幾日,又聽說潘被逼債人動武打傷。這時許榮尤如做了一場惡夢,汽車和錢不但沒有要回,假如潘受傷要追究責任來,自己哪能脫得了干系。這時如夢初醒的許,方才真正考慮到為了根除不該有的后患,應該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惡夢醒來是早晨
2009年2月10日,許榮一紙訴狀送到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要求與潘解除汽車租賃合同,并要追回汽車和租金。法院立案后,立即啟動保全措施,根據許所提供的線索,將汽車保全送至許所指定的地方。不幾日,承辦案件的徐法官通知開庭,誰知,法官郵寄的信件被退回。徐法官旋即找到當地的村干部,一起上門做潘非父母的工作,要其兒子盡快到法院把事情來個了斷,否則所負的債務,是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
3月2日,潘在朋友的陪同下來到法院,經過徐法官一番耐心細仔的工作,潘同意給付一部分欠款,但認為對方不當索債,自己被毆,也是受害者。考慮到本案的特殊性,徐法官動員許榮作出相應的讓步,最終雙方達成協議,解除租車合同,由潘一次性付款3.2萬元,并由其朋友作擔保,在一個星期內付款履行完畢。許在協議簽字后,深深嘆了口氣,索債的日子終于熬過了頭,而潘非也用一種感激的眼光看著法官,躲債的日子終于過去了。
但后來發生的“意想不到”,讓許再次“驚心膽顫”。
3月9日,許早早來到法院等候領款,訂立的協議雖然白紙黑字,潘是不好賴帳了,但想起追債的經歷,他還是有點擔心潘會爽約。“我已經電話聯系了,潘與朋友正在銀行取錢”,法官的一句話讓其吃了定心丸。果不其然,半小時后,潘與朋友“打的”來到法院,但其臉上掛著一團疑云。在徐法官的見證下,潘將3.2萬元如數點給了許榮,潘在收好許寫的收條后,一句話讓許臉上白了一陣:“幫你要債的人在法院門口等著你”。
原來,許榮向法院起訴一事,沒有向周劍透露半點消息,更沒有撤回委托書。3月2日晚上,周劍等人又到潘家討債,當潘拿出法院的調解書,說事情已經解決,3月9日將送錢到法院,周看了調解書后,無趣而憤然地離去。剛才潘下車時就看到周等人在法院門外的一輛車內。
許榮意識到周是沖著他來要“酬金”的。于是,他不敢貿然回家,與徐法官說要在法院再呆一會兒,法官看出了他的憂慮,決定用警車將其護送回去,然而當警車駛出法院,周的汽車緊盯不放。許榮見狀,心想這幾天不能再呆在南通了,他要到蘇州朋友家“避難”,要求警車把其送到長途車站,警車在南通某商城兜了一圈甩掉后面的尾巴。當車停靠在車站還沒穩當時,許就跳下車,并快速把400元錢塞進正要下車的徐法官的衣袋里,隨即消失在候車廳的人群中。
港閘區法院紀檢監察領導在接到到徐法官的情況匯報后,馬上電話聯系許榮退款事宜,但其總是關機,好不容易接通后,他說在外地難于回通。最后,在法院再三做工作的催促下,3月13日,許榮終于再次跨進法院大門……。于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領回款的當夜,許榮久久難于入睡,想起一年來破碎的發財夢和那追債的歷程,一幕幕的場景難以離去,特別是徐法官那細仔周到的工作,讓其難以忘懷。翌日清晨,天還沒有放亮,許榮干脆起床,伏案寫下了一封熱情洋溢的感謝信,他要趕在法院領導上班之前,親手交到院長手中。
在信的末尾,許榮還附詩一首:“要債走邊門,勞命又傷神;維權到法院,法官勝親人。”
追記:當作者將此文撰寫好之后,許榮打來電話,說周又打電話向他要“酬金”,叫其講點“誠信”。而許不想驚動公安,只想拿出2000元請其吃飯,“買個安頓”,可對方不依,現不知如何是好。作者驚愕難言,似乎再次看到許榮無奈的表情。(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