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為誠信之路鏟平“絆腳石”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9-03-19 瀏覽次數:2467
立足消費維權力促企業自律
徐州 為誠信之路鏟平“絆腳石”
作者:楊梅花周 立
本報訊 近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保健品代理糾紛案件中,發現徐州某企業生產的回奶湯系列保健產品在沒有取得國家專利局專利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在其產品包裝和宣傳手冊上標注專利許可證號,蒙騙廣大消費者,遂依法判決撤銷該企業與周某的代理銷售合同,賠償周某相關損失。并立即向徐州市科技局管理知識產權的行政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對該企業違反知識產權法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加強保健品市場的規范管理。
近年來,徐州中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采取多項措施健全徐州地區現代市場經濟的信用體系,全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審理各類經濟糾紛案件中,該院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原則,維護市場正常交易秩序:在審理公司類案件時,強化企業的誠信責任,注意增強企業的依法經營意識。同時,該院廣泛開展疑難案件的調查研究,通過司法建議、與行業協會召開座談會等形式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該院先后成立了5個審判疑難問題專項研究小組,聯合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銀監會和工商聯等部門,對涉及保險合同、房地產買賣糾紛、建筑材料買賣糾紛等問題開展專題調研。這既為法院審理該類糾紛提供了有效的審判思路,也為相關行政部門提供了有效的管理途徑。今年初,針對目前保險行業誠信缺失的問題,該院聯合市保險協會召開了35家中外保險公司參加的座談會,建議保險行業協會加強保險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強化失信懲戒機制,維護保險行業的整體行為信用。
該院還以發放問卷、召開研討會、巡回審案、法官進社區等多種形式,加強有關誠信案件的宣傳和報道,強化消費者法律維權意識和企業的守法自律意識,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200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