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聽勸阻反鬧事 妨害公務判徒刑
作者:陳杰 發布時間:2009-02-16 瀏覽次數:790
本網鹽城訊:近日,江蘇省響水法院依法對毆打派出所聯防隊員的被告人進行集中宣判。被告人楊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經審理查明,
本院認為,被告人楊某召集、挑動他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對辯護人關于被告人楊某無罪的辯護意見,經查,被告人挑動群眾鬧事,妨害民警執行公務,其行為符合妨害公務罪的構成要件,故對辯護人的該辯護意見不予采納。
本網鹽城訊:近日,江蘇省響水法院依法對毆打派出所聯防隊員的被告人進行集中宣判。被告人楊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經審理查明,
本院認為,被告人楊某召集、挑動他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對辯護人關于被告人楊某無罪的辯護意見,經查,被告人挑動群眾鬧事,妨害民警執行公務,其行為符合妨害公務罪的構成要件,故對辯護人的該辯護意見不予采納。